二大一廣場/《國際零時差》核能真的是減碳的良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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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研究員Tony yen

自從2019年12月歐盟的綠色政綱通過以後,擁核派便不斷錯誤地宣稱歐盟已經擁抱核能作為永續能源。隨著核能是否納入歐盟永續投資分類指引的爭議日益激烈,我們再次看到台灣擁核派使用一貫的手法-忽視全球核能發展的種種爭議,錯誤地宣稱科學機構、各國政府等都已經擁抱核能。然而,和這樣的手法意圖呈現的相反,核能產業的近況遲滯不前;持續陷入發展核能的泥淖,只會阻礙減碳的真正重點:能源轉型和發展綠能而已。

歐盟真的要擁抱核能?

正如綠色政綱剛通過時筆者在《核能列為綠色轉型?莫讓核能爭議窄化歐盟綠色政綱》所言,核能當時並沒有納入綠色政綱當中,而未來能否納入的關鍵-亦即其是否滿足永續投資分類指引中的「轉型技術」(符合「不造成顯著傷害原則」,且在能於轉型過程中有所貢獻的技術),持續有所爭議。雖然歐盟的永續投資分類指引已經在今年7月正式上路,然而一直到本文完稿(10月中)為止,這個爭議仍未解決,也就是說核能在歐盟的分類中仍然不屬於任何意義上的永續投資。

▲歐盟綠色政綱的主要政策範疇和策略。這當中包括能源系統整合、氫能策略、電池聯盟策略,而核能的相關爭議在綠能政綱投資計畫當中,但相比其他能源和技術選項的具體發展策略和目標,顯然無關宏旨。

(資料來源/Franziska holz教授的Energy Markets授課講義)

自從2019年6月永續投資分類指引的技術報告因「不造成顯著傷害原則」可能被違背,不建議分類指引納入核能後,核能產業和其扶植的關說團體、以及數個受國內核能產業影響而擁護核能的國家,便無所不用其極地透過關說、秘密會議、以及議事杯葛等方式,試圖將核能納入該指引。在《排除科學、擁抱關說:燃氣、核能、以及歐盟分類指引》("Out with Science, In with Lobbyists: Gas, Nuclear and the EU Taxonomy")報告中,Reclaim Finance指出,在技術報告建議永續投資分類指引不應納入核能後,核能產業和相關關說團體與歐盟執委會成員的開會次數從過去平均每月1.2次上升到每月2.6次,其中超過20%的會議和投資分類指引有關。

而尾隨著核能產業、在歐盟核能論戰中擁護核能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的,不乏一直以來持續打壓綠能發展而造成氣候政策難以有效施展的國家。比如,波蘭宣稱其在2033年後將開始大力發展核能,言下之意就是具體的減煤政策要至少10年才能發生(當然,前提是他們的核能計畫真的能順利展開)。這些國家期待核能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能有利於他們新興核能計畫的融資,同時卻無視發展綠能遠比核能迅速且成本有效地減碳的事實。

核能產業的影響力,即使是理應技術中立的專家團隊報告中,也能看出端倪。在今年年初,針對核能是否應該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歐盟發布了兩份內容結論相反的報告:涉及核能研究和相關機構運作的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在其評估報告中試圖論證核能對人類或環境沒有顯著危害,而健康、環境、與新興風險科學委員會(Scientific Committee on Health, Environmental and Emerging Risks)卻認為「聯合研究中心的結論(核能不會造成更顯著的危害)在他們報告中提供的資訊無法被充分支持」、「核能的熱污染有可能大於聯合研究中心報告所描述的」、「很明顯地,核能會產生大於其他能源選項的污染物......本委員會認為高階核廢棄物的處置仍屬於尚待解決的研究課題,且仍具有可觀的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德國核能廢棄物管理安全聯邦辦公室針對歐盟聯合研究中心做出的結論也提出反駁:「本專家回應難以得到和聯合研究中心報告中所達成的結論。和環境高度相關的主題要不僅被簡短提及,要不完全被忽略。」「放射性污染物的處置難題已經從過去的世代延宕至今,而它對未來的世代將『持續』是件難題。是故核能早已(不可逆地)侵犯『不造成未來世代不合理負擔』的原則,而『不造成顯著傷害』的原則中的『顯著傷害』也早已發生。」

在這激烈的科學與關說間的角力當中,台灣的核能擁護者卻自始試圖簡化成核能早已被歐盟納為永續能源。然而這樣的論述放在整個事件發生的時間軸上,卻是前後矛盾的:如果歐盟早在綠色政綱通過後就將核能視為永續能源,為何直到現在還在爭論核能是否應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

退一步來說,不論核能最終是否被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相關爭議在歐盟境內與他處也不會消失。許多國家的永續金融分類仍排除核能投資,這包括英國的Green Financing Framework、澳洲的Clean Energy Finance Corporation、以及聯邦政策是要全面從核能產業中撤資的德國;消費者團體建立的永續能源或綠色能源標章(比如全球性的綠能標章EKOenergy、或者Robin Wood的Ökostromreport評比)更不可能因此將核能納入;或早或晚已定出具體核能除役甚至非核時程的歐盟國家(德國、比利時、瑞典、西班牙等等),也不太可能因為核能是否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指引,而改變其長期能源政策。無論如何,歐洲境內核能發電的衰退,已成定局。

IPCC1.5度增溫特別報告:核能是多種減煤選項中最差的選擇

除了宣稱歐盟已經接納核能作為永續能源以外,近日擁核陣營更持續錯誤地將IPCC最近發布的第六次評估報告工作小組一的報告視為應該發展核能的理據。實際上工作小組一的報告僅針對氣候變遷的物理科學和不同情境下的可能危害做討論,報告主旨不是討論減緩的策略(那是工作小組三的任務)。

那麼,過去IPCC針對不同減緩工具的評估中,核能究竟被如何評價?針對這個議題,2018年的1.5度C增溫特別報告有IPCC最近期的評估:「太陽能、風能、電儲能技術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技術可行性在過去幾年改善了許多;另一方面,核能和電力部門的碳捕捉與封存則沒有展現出類似的改善。」特別報告同時列出核能發電具有的核安、輻射暴露、核廢、核武擴散等風險。如果同時考量一種發電技術對其他16項聯合國永續指標的影響,則根據特別報告的評估太陽能、風能以及水力能的正面綜效最高,核能則是所有能取代燃煤的發電技術當中,加總下來唯一淨綜效為負的選項。

IPCC總結如下:「核能在大部分符合1.5度C的路徑上占比會提升,這會導致核擴散風險增加、對環境有負面影響、在取代化石燃料時對人體健康有混合的影響。」值得留意的是,「大部分」不代表「所有的」路徑,傳統氣候路徑模擬使用的整合性評估模型過度低估綠能潛能的問題已被詬病許久(Marta Victoria等人在今年3月的文獻回顧有不錯的整理),而1.5度C增溫特別報告中,IPCC也首次將100%再生能源的能源模型納入評估中。

▲過去採用的整合評估模型,和更完整細緻的能源模型相比,對風能和光能在2050年的占比在多數情況下明顯低估。

詳見”Solar photovoltaics is ready to power a sustainable future”

核能早已退出世界趨勢

跌破眾能源專家的眼鏡,2020年的疫情絲毫沒有減緩各國發展綠能的熱情。隨著經濟復甦,2021年風光新增裝置容量的預估更創下紀錄-彭博新能源財經估計,今年全球將會安裝191GW的新太陽能、新設風能也將達88GW。

另一方面,即使是核能產業的異數中國,今年截至完稿為止也才併網兩部機組、約2GW的裝置容量。而除了中國之外,核能產業在2021年有甚麼亮眼的表現嗎?相反地,全球核能發電量在今年上半,相較疫情發生前的2019年同期不增反減。

今年上半,全球風能和太陽能發電量已經正式超越核能,變動型再生能源成為暨水力能之外最重要的低碳且永續的綠色能源。這個趨勢只會持續,綠核之間的總發電量差距也只會繼續擴大。這是不管台灣的擁核派如何建構自己的大內宣,也無法改變的事實。在已知延役核二核三、續建核四窒礙難行的情況下,每每討論氣候變遷減緩時一定要把焦點放在核能上,是在阻擋而非協助台灣能源轉型和淨零碳排目標的達成。

 

▲今年上半太陽能和風能的發電量達到全球用電量的10.5%,正式超越核能發電量。

(圖片來源/https://reurl.cc/MkMW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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