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察官影射傳真施壓 段宜康反駁:拿出證據來

傳真到底去哪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上周五發文,疑影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為包庇財團,向食藥署及法務部施壓,讓原本工業用的無水石膏成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段宜康先在臉書澄清認為名譽已受損,決議提告,昨(2日)更出面表示:「不能一句話就把我打死!」呼籲黃孟珊應提出證據,不可隨意指控。

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圖/資料照)

由於黃孟珊指控有位「段姓立委」讓法務部傳真給檢方施壓,對此段宜康喊冤:「黃檢察官根據這個『記憶中』的傳真指責我,但我連分辯的機會都沒有,因為法務部找不到資料了。」他表示,從沒有找過司法院、法院或法官請託,要如何干預審判。而《中國時報》稍後又刊登黃孟珊最新回應,表示偵結前曾接到段姓立委傳真,段宜康對此痛批愈講愈過份,無奈發文:「本來說是法務部傳真,現在變成我傳真。」要新北地檢署別只對媒體放話,把證據拿出來。

段宜康,無水石膏,黃孟珊 - 臉書

▲段宜康要黃孟珊提出證據(圖/翻攝自段宜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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