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央行今(16)日召開理監事會,針對打房再出招,這也是今年以來第四度修正選擇性管制措施,央行宣布自去年12月以來,三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實施迄今,已有助銀行降低授信風險,惟近期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仍高,為強化管理銀行信用資源,避免流供囤房、囤地,此次央行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今年12月17日起實施。
▲央行今(16)日召開理監事會,針對打房再出招。(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央行於今年9月推出第三波「打炒房」的管制措施,加強三大管控,包括「六都+新竹縣市購買第2戶房貸無寬限期」、「購地貸款最高6成」、「調降工業地抵押成數為5成」等政策。
今日針對打房再出招,央行表示,本次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12月17日起實施。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3戶(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最高成數一律降為4成,以進一步強化銀行管理信用資源,降低授信風險,避免資金流供囤房。
二、購地貸款最高成數降為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要求借款人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以強化督促借款人加速動工之力道,增加住宅供給,避免資金流供囤地。
三、餘屋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以加速建商出售餘屋,增加住宅供給,並避免資金流供囤房。
四、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以配合購地貸款未動工興建之貸款成數上限下調。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圖/央行提供)
央行理事會認為,去年12月以來,央行所採行控管不動產貸款風險措施,已積極落實政府「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之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惟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仍有賴上述方案之相關政策共同推動執行。
鑒於國人購屋貸款負擔率(每月房貸還款額占家庭月可支配所得比率)平均逾三成,央行呼籲借款人宜留意貸款寬限期屆滿後還款負擔增加,以及未來利率變動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