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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李明哲遭中共關押5年!妻李凈瑜哽咽:終於回來了

記者黎冠志/台北報導

李明哲遭中共關押5年!妻李凈瑜哽咽:先生終於回來了。(圖/翻攝畫面)

▲李明哲遭中共關押5年!妻李凈瑜哽咽:先生終於回來了。(圖/翻攝畫面)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在關押時間期滿並於4月15日上午返抵台灣,以及歷經防疫等規定隔離期滿後,他和妻子李凈瑜在今(1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李凈瑜除了出面向大家道謝以外,也哽咽表示,「我的先生終於回來了」。

李凈瑜提到,她要特別感謝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一家,李明哲出事第三天她哭著告訴施明德,他說只有幾種狀況,一種是什麼都不管,二是堅持原則用有尊嚴的方法公開抗爭,但這一定要付出代價,「我必須承認,讓李明哲像人一樣回來所要付出的代價遠超乎我的想像。

李凈瑜表示,是施明德夫婦的指導、鼓舞,他們一路上都在自己身旁,過程中有恐懼、思念、退縮,施明德提醒她,在營救李明哲過程中,不能背叛台灣的國家尊嚴。也因為顧慮到特殊政治意義恐模糊焦點,所以他們始終極為低調。

李明哲是在2017年3月經澳門入境中國時,遭到中國當局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在4月14日刑滿出獄後,隔天搭乘廈門航空班機回台,隨即進入居隔。

李明哲今也表示,自己終於回到台灣,「我的祖國、我的家鄉台灣,像夢一樣存在在我心中。」他提到,在隔離期間了解到,自己是如何被妻子營救、如何獲得台灣人關心,「我感到非常幸福且幸運。」

李凈瑜發言全文如下:

我的先生終於回來了。今天我終於可以帶著非常快樂的心情在這裡對社會發言。我想,這是我個人最後一次在這樣的記者會上公開發言。

我必須藉著這個機會,在我人生非常深刻歡喜的時刻,表達我心裡的感謝。

今天李明哲能夠回家,是國內外人士共同的關切所達成的。我想藉這最後一次談話,將這一切說明,給大家一個交代。

未來,我會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希望能安靜地,與我真心相愛的人好好生活,經營未來。我曾經不敢奢望自己還會有這樣的一天,可以與明哲計畫明天、後天,每一天,我們要一起做的事情,不管是一起防疫、或是一起去超市買菜,甚至是替好久都沒有新衣服的明哲添購襯衫,這些對我,都像最珍貴的禮物,是恩典。我想用最謙遜的態度,來接受這份世間的禮物。

首先,我要感謝在座的,以及所有曾報導明哲被中國非法逮捕一事的媒體同仁。

其實早在十多年前,就因為工作的關係,與在場的幾位同仁相識。我想最初明哲失蹤時,你們一定都很錯愕。謝謝你們,認識的、與不認識的各位,這五年來對明哲的關心。我永遠不會忘記。是你們讓社會知道明哲被綁架的事情,是你們陪伴我在每一場記者會上、讓我有陳情的機會、讓明哲受到的不公義的對待,能夠被世人知道。謝謝你們,這五年來,都沒有遺忘李明哲,使他在中國監獄的處遇不致孤絕。

我也要感謝國際媒體朋友,謝謝你們的報導,讓我在國際救援的陳述能更加完整。我要特別感謝今天特地前來出席的,台日交流協會田中佑先生,以及日本媒體這些年來的報導與關心。

再來我必須感謝台灣NGO組織的夥伴,多年來的相伴。謝謝你們陪我拯救李明哲。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與前教學研究會執行長張瓊齡、台權會的施逸翔秘書長、廢死聯盟的林欣怡執行長、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人約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司改會的蕭逸民主任與張馳副主任、鄭南榕基金會的劉璐娜、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倡議經理潘儀、島國前進基金會宋承恩董事、前台教會會長林秀幸教授、中研院廖福特教授、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製作人呂培苓、尤美女律師、馮賢賢女士、王興中老師、李登輝基金會。

以及李明哲救援大隊的各個NGO團體: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永社、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勞工陣線、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島國前進、監所關注小組、臺灣自由圖博學生聯盟(SFT Taiwan)、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等。

特別我要感謝多次為了李明哲案前往聯合國報告的人約盟黃怡碧執行長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雖然你們今天繼續投入長達五天台灣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無法到場,但若沒有你們多次前往聯合國報告李明哲案,李明哲今日無法平安歸來。

還有,帶著哭泣的我一路從零開始,啟動國際救援的對華援助協會傅希秋牧師、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秘書長邱齡瑤女士。若沒有你們帶著我前往美國國會聽證,將李明哲收錄於CECC政治犯救援名單,李明哲多年努力的人權工作不會被看見。

以及,兩度陪同我前往中國的王麗萍女士,她不僅為了李明哲丟了台胞證,最後成為了中國政府入境的黑名單。
最後,我必須要衷心地感謝我的精神導師施明德先生。從2017年3月19日起後的每一天,每一步營救李明哲的路途上,都是施主席與夫人嘉君一天一天的指導我,鼓舞我。他們一路上都在我身旁,但是顧慮到不能讓明哲的事情因為主席特殊的政治意義,模糊了焦點,或被外界扭曲,始終極為低調。

我2002年開始進入施明德先生的辦公室,恰巧是美麗島事件國家檔案開放的初始。不同於其他助理,我是從埋頭於國家檔案的徵集,也就是施明德先生第二次坐牢的美麗島事件的國家檔案中,開始認識施明德先生。從黨外助選團的特務的監控檔案、美麗島事件的逮捕、偵訊、開庭筆錄,艾琳達女士啟動的國際救援,到施明德成為美麗島事件中唯一遭移送往綠島的政治犯,到國民黨政權為了孤絕施明德的意志,斷絕施先生所有的對外通訊、與親人的訪視。施先生藉江南命案要求國民黨結束恐怖統治、並釋放美麗島事件除其之外的政治犯,所啟動的無限期絕食抗議。到國民黨政府下令對施明德先生的強制灌食,使其不得死亡的處置,以及國際各個人權團體的國際救援。這些一頁頁,用生命、血淚,所寫下的國家檔案,是滋養我和李明哲這十多年來的成長。這些生命養成,成為了我們面臨人生種種決斷的人格與價值的選擇。

李明哲出事的第三天,我哭著告訴施先生,他說,在這種狀況,你有兩條路:「一、是什麼都不管,犧牲所有,全面妥協,然後卑微的私下與中國交換條件,期待他可能會把李明哲還給你,而這不一定能實現。二、是堅持原則,用有尊嚴的方式公開與中國抗爭,保全李明哲的名譽,維護他的信仰。而這必定要付出代價。你希望李明哲怎麼回來?」

我說,李明哲去中國不是作奸犯科,他是去做良善的事,是做幫助人的事。我只希望,李明哲像個「人」一樣回來。我希望李明哲回來,是我的李明哲,不是只有他的身體,要有他的完整的靈魂。

這之後,施主席開始思考,該怎麼把李明哲救回來。為我擬定了全面性的救援策略。他不斷告訴我,李明哲是政治犯,我必須做政治救援,才能把他的人格完整的救回來。

像「人」的方式回到台灣,所要支付的代價,所需要的意志力與克制力,遠遠超出我的想像。我每次都慌張得去找施先生,因為這些日子里,面對一開始生死不明的明哲的困境,又知道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兩國的緊張關係,各種多重的壓力與因素,我根本不知該如何是好,腦袋一片空白,每一次,我都得向施先生請教,該怎麼說話、下一步該怎麼做、每一個新的狀況該如何應對,如果是我自己一個人,我真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不知道自己能怎麼辦,但是施先生、施太太,他們一家,沒有讓我孤單,每天陪我,施太太常常安慰我,跟我講話,一講就到清晨,就算我哭到不能言語,還是陪我。施先生更是一字一句的用心為我寫每一次公開發言的稿子,裡頭清楚、符合救援原則、切中要害、不背叛台灣國家尊嚴,這都是施主席的智慧。這些年來每一次公開發言,都是施主席與太太嘉君熬夜替我寫稿,給我鼓勵與開導,教我面對每一個困難,告訴我面對鏡頭的時候要怎麼說。我個人,感覺到有一個能夠依靠的家,讓我有支柱,可以努力救援我被綁架失蹤、非法監禁的丈夫,孤單的時候有溫暖。

但是這過程中,我有思念、有恐懼、有怯懦、有退縮。被思念綑綁,陷入絕望、自暴自棄,想放棄一切,不知道是不是妥協、卑躬屈膝、旁門走道會更有用,這些念頭幾乎每天都在我心中反覆來去。這些年來,社會上任何人對我的質疑與批評,其實都遠不及我自己對自己的懷疑、我自己對世界的恐懼,來的嚴厲又兇猛。

幾度,我覺得快熬不過去當口,哭泣的幾度昏倒在辦公室,施先生總會摸摸我頭,告訴我:孩子,這是做為一個「人」,一個像樣的人,所要支付的代價。你要挺住,挺過,李明哲才能像個「人」的樣子回家。此刻唯有你的愛,能拯救李明哲,你不能放棄。

在每一個思念李明哲的夜晚,在每一刻我瀕臨崩潰的邊緣,我會抱著施明德先生一生25年坐牢的國家檔案靜下心來閱讀,砥礪著這五年來救援李明哲的每一刻。這是我自己讓自己堅強起來的辦法。

在這條路上,曾有過岔路讓我選擇,我可以選擇不計一切顧慮與代價,花錢收買,或是苦苦央求妥協,對中國臣服,只求把李明哲的軀體帶回來。但是那只會傷害了我所認識並且深愛的人。

一個人的良知是生命的灌溉與意志的呵護所結出的果實,施主席告訴我,「沒有人有權利替另一個人否定他的良知,今天明哲落入人手,做為他的另一半,你在外頭要捍衛他的所有權益、他的健康,但你也要捍衛他的尊嚴與他所信仰的價值。不要讓他在牢裡寂寞。一個人可以承受孤單,但你不要讓他寂寞。」

這是我在面對這個困境時,很重要的一個轉淚點,我理解到,我不能做出配不上明哲苦難的選擇,不能對中國低頭,不能否定他所做的那些善良的事情,不能背叛我們之間的信任。

那麼,我就為各位報告,施主席為救援李明哲行動,所訂定的五個原則:

一、不能向迫害者低頭、求饒。因為向壓迫者低頭求饒,只會滿足其氣焰,無助於救援,後遺症又無窮。

二、輕視法律救濟,重視政治救援。在獨裁政權下,法律只是其玩物,不要聘請律師,不要參與其非法的所謂「審判」。幻想依法論法,只會讓受難者越陷越深,無法自清,更會讓迫害者以「法律」合法化其罪行。

三、堅守國家主權地位,絕不背叛台灣,絕不迎合中國的立場。這是本。不能想討好中國而説出任何傷害台灣主權的言行。背叛國家,連國人都不會同情。

四、維護受難者的尊嚴與榮譽。榮譽在,受難者就存。受難者在孤立及脅迫下的反應,正常人都應體諒,不可苛責。囚禁中,家屬必須激勵其鬥志,協助其恢復榮譽心,和壓迫者對抗,成為其心中的能量。

五、救援行動越公開,受難者越安全。壓迫者只敢私下凌虐,不敢公然施暴。營救工作越公開,對受難者越有安全保障。特別是國際的救援行動,會使受難者的能見度大增,倍增安全度。營救工作必須整體思想、思考,不能随興反應漫罵,沒有章法,那樣只是在發洩營救者自己的情緒。

這是我們這五年來用以檢視救援李明哲行動的原則,我相信,這也是我們之所以能讓李明哲這樣回家,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我認為對台灣社會介紹這些是重要的,也希望這會對未來其他遇到相同困境的人,有所幫助。

另外,我要交代,在這五個原則底下進行的救援工作,每一刻,施先生非常嚴謹、慎重考慮各個細節,時刻叮嚀我要謹記原則,不斷的訓練我每一次的公開發言,不容出錯。所以在我出發前往美國國會作證時,主席因顧慮到政府的外交人員可能因為公務習慣,在翻譯上,可能會有一些措辭,在政治犯的問題上,以及台灣主權尊嚴的要點上,不夠精準,而特地派他的兩個女兒,施蜜娜、施笳,陪同我到美國,進行翻譯的工作,確保每一句話,都能被正確翻譯表達。主席告訴我,救援李明哲的行動,在美國作證,這樣的行為本質上,與一般正常外交有差異,因此,必須避免讓外交辭令裡常有的,模稜性,與妥協性的發生。每一句話,都關乎李明哲的安危與尊嚴,都是主席經過反覆思考衡量才定稿的。這些每一個對細節的照料,使得我救援明哲時,能對得起明哲、對得起台灣的國家尊嚴,在這點上,沒有施主席操盤,我一個人做不到。

今天,李明哲回家了。而且他像個人回家了,是我愛上的那個李明哲,是許諾與我相伴一生的那個李明哲。我們沒有被這五年的磨難擊垮,反而滋養了我們生命成長的厚度。這些年來,主席答應我要為我做到的,真的成功了。這一切,是因為他自己坐牢25年,有獨一無二的苦難經驗與政治判斷。他是過來人,他告訴我,一個在牢獄中被隔絕的人,最需要的精神糧食是什麼,他帶著我,一步一步走。

我和李明哲團圓了,然而,這些可以滋養著台灣後輩,前人以血淚寫下的國家檔案,在最新第六波的檔案爭集中,仍有高達46%機密檔案,遭國家機器以「保護情報來源」為由組撓,50年後才能公開。徵集施明德先生國家檔案迄整整20年,這條漫漫長路,我們還沒走完。

每一個人的生命中,都有啟發他成長、養成他人生信念的那些人、事、物,對生長在台灣這片土地的我與明哲,那便是台灣歷史裡的苦難與光輝,是這些體認成為我們生命的養分,也是這些體認給了我們人生的許多課題。

我希望能與明哲攜手,回到我們生命原本的道路上,做我們一直在做的事。

最後再次感謝。謝謝各位。謝謝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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