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士庭、李香儀/高雄報導
高雄一間咖啡廳去年被檢舉,徵人廣告寫著「限女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高雄市府勞工局認定違法判賠30萬元,但店主不滿罰金太高提起訴訟,主張不清楚此舉違法,認為就算違法,罰30萬元過重。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店主為大學畢業的成年人,應該知道雇主不得對勞工有性別歧視,駁回上訴。我們也找到老闆,因為被罰30萬元,他無法營業,事後也將咖啡廳關閉。
▲高雄一間咖啡廳徵人廣告寫著「限女性」,遭罰30萬元,
小攤位上擺著一排排咖啡包,前方還給大家試聞,旁邊還有咖啡機泡給大家喝,這是謝姓男子去年3月在高雄旗山區經營的小咖啡廳,但沒想到徵人「限女性」被人檢舉「性別歧視」,被罰30萬。
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本局派人入場檢查,也確實發現他所招募職務的工作內容,又不是僅適合特定性別。」
原本的咖啡廳位置現在空蕩蕩,去年謝姓男子花了10萬元開設小咖啡廳,徵人寫了「限女性」遭人檢舉,高雄市勞工局以違反「性別平等法」裁罰30萬,他不服提告,事後到法庭,他說自己小生意不知道行為「是違法的」,也沒到那麼嚴重,不該罰到30萬。但法官認為,老闆自己是大學生畢業,應要知道雇主本來就不得有性別歧視,駁回上訴。
▲咖啡店老闆不服提告,認為不該罰到30萬。
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本局是依法裁處雇主30萬元,除非這項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
▲法官駁回上訴,認為店主為大學畢業成年人,應知雇主不得有性別歧視。
其他攤商:「我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就像我是老闆,有時候我會有我的需求,那做航空業好了,他們就可要求說身高要多少,那他們是不是要開罰,他們就可要求說身高要多少,我覺得這樣不合理。」
其他攤商:「不合理阿,畢竟男女平等。」
▲咖啡店因為受罰無法繼續營業。
其實除非是特定行業,不然在徵才上不得有所限制,「限女性」3個字被罰30萬,等於1個字10萬元,咖啡店也因為受罰無法繼續營業,老闆低調不受訪,只能無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