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黨產!扁攜陳定南力抗藍委 遭擋275次今終有望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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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

圖片來源:大紀元

撰文/侯柏青(新新聞)

原標題:綠營過半 「反黨產」這次玩真的?

目前在立法院最熱的話題, 就是如何透過立法追討國民黨產。不過,追討不當黨產的草案不是新鮮事,法務部早在十四年前〈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就擬妥《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從第五屆立委任期開始,三度抗戰都卡關。

十年後,行政院決定改由內政部在《政黨法》裡修訂專章處理,才讓法務部結束這場夢靨。

法務部版黨產條例講什麼?

這部由法務部制定的黨產條例草案,內容共有二十八條,第一條就明確指出,「為了調查及處理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健全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建立民主政治,特制定本條例。」

哪些黨產被界定為「不當」

草案也規定,將成立「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如果被認定屬於不當取得之財產,委員會可以命政黨或其附隨組織,在一定時間內將其移轉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

此外,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在條例公布後的所有財產,除了黨費、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草案中也推定基準的時間點,凡是2001年四月六日以後,政黨無償或用不相當對價處分的財產,也會被視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規定更周密的是,如果不當取得的財產,就算用以信託關係登記為第三人所有或由第三人持有者,也會被視為不當黨產。

而追查不當黨產的「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雖然隸屬於行政院,卻是獨立行使職權之單位,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十一至十三名委員,並指定其中兩人為正副主委。而在任期中,委員不得參與政治活動。

據悉,該草案也規定,調查委員的組成包括檢察官,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地政等學者專家,律師、會計師等專門執業或技術人員公會推薦之代表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

黨產

法務部十年抗戰,三度闖關敗北

在這部草案裡,違反規定者將科處罰鍰。若政黨逾期不申報財產,可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每逾十日,都可連續處罰,處罰五次以上,這些被查核到的財產就會被視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恐面臨移轉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的命運。

法務部擬訂的條例預定施行五年,不過,若有必要,仍得由行政院公告延長。至於施行屆滿還無法全數結案,可由「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陳報行政院,指定業務承受機關。細數草案歷史,這部對國民黨情勢相當不利的草案,在立法院的命運只能用「坎坷」兩字來形容,最後更是胎死腹中。

2001年五月二十日,陳水扁上任後,就要求法務部研擬黨產條例。在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領軍下,經過將近一年的研討,02年九月四日,法務部推出《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不當黨產條例」〉草案,並陳報行政院,行政院彷彿開特快車,九天後就宣布議決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

02年九月中旬的第五屆會期,行政院就將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但遲至04年底才排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審查,做出提報院會的決議。立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後,決議透過立院政黨協商後就能逕付二讀,也算是黨產草案最接近成功的一步。但該會期根本沒完成政黨協商,基於屆期不續審,草案黯然退回法務部。

05年十月,行政院重啟爐灶,再度將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但始終未排入立院程序委員會。隔年,前法務部長施茂林親自拜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陳景峻、書記長葉宜津,希望協助將草案排入立法程序,但最後仍在立院角力中鎩羽而歸。

08年,行政院最後一次將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不過同年馬英九拿下總統大選,取回執政權,草案三度無疾而終。一二年,在前行政院長陳冲任內,鑒於人民團體由內政部主管,為了避免疊床架屋,由法務部跟內政部溝通之後,建議在內政部主導的《政黨法》草案中,成立專章處理,這部漂流十年的草案,才總算是塵埃落定。

據瞭解,除了法務部,民進黨也推出多種版本的不當黨產條例,不過礙於席次劣勢,至今已被國民黨擋下二七五次,這些各式版本的草案,花了十四年都過不了關。

檢察官不想介入黨產爭議

今年立院甫開議,擁有過半立委席次的泛綠陣營,宣示將優先處理《不當黨產條例》、《政黨法》等法案,各自提出不同版本草案;國民黨團也在「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裡,也宣布將《黨產處理條例》、《政黨法》列為優先法案,這部延宕十四年的法案看似有機會露出曙光。

針對《不當黨產條例》草案,藍綠仍有歧見,國民黨將綠營版本退回,宣稱只同意不同版本的《政黨法》,國民黨抨擊「不當」二字的鬥爭意味太強,將提黨版《黨產處理條例》草案,而時代力量也宣稱會推出自己的版本,各陣營百花齊放。

日前,社會上出現設立「特別檢察官」來追討國民黨產的聲浪,甚至呼籲最高檢察署成立特別調查單位。不過,對於種種建議,檢察總長顏大和態度相當謹慎,面對記者詢問不願表示意見。

有檢察官私下認為,追黨產一事不宜由司法機關介入,如果由檢方進行任務編組追討國民黨產,這樣的做法太針對性,很容易讓人誤解,司法是用來打擊異己的工具,也有違憲之虞。

有檢察官建議,應由政府機關成立跨部會特別小組處理,再視個案情況,循司法訴訟方式追討較為妥適。而立院也有類似呼應說法,國會觀察基金會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上周末在立法院舉行的一場黨產條例制訂研討會中,與會的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贊成在立法院下設置獨立委員會處理。

馬鶴凌律師為黨產告馬鶴凌兒子

而在立法院為了黨產條例吵翻天時,黨產問題也走入訴訟。曾任總統馬英九父親馬鶴凌法律顧問的資深律師王可富,懷疑國民黨產在六年內消失1800億元的情況可疑,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前後任主席馬英九、朱立倫及前副秘書長兼行管會主委林德瑞,涉嫌詐欺、背信等罪,檢方將分案追查。

在社會上一片催討黨產的聲浪中,國民黨面臨內憂外患的夾擊,讓今年一開春,日子就不好過。

(更多文章請見1512期《新新聞》,或參考新新聞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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