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萬萬稅!店家失竊獲理賠金3萬 國稅局竟要求補稅

記者陳政棟、陳柏璋/台中報導

中華民國有這麼缺錢嗎?台中大里區有家連鎖香港茶餐廳,兩年前9月颱風的時候遭到小偷光顧偷走店內的錢,甚至把整台收銀機搬走,事後保險公司理賠3萬多元給失竊店家,但現在國稅局卻把這筆失竊理賠金列入餐廳負責人的所得,要求補稅,儘管店家找出當時的「報案三聯單」,依舊被要求補繳稅金,讓業者感嘆像是一隻牛被剝兩層皮。

前年9月鳳凰颱風來襲,台中大里這家連鎖茶餐廳,小偷戴著安全帽、口罩、手套,拿著木棍把監視器鏡頭移開,接著破壞鐵門火速衝進店內櫃檯,搜刮現金放入口袋,再把收銀機整台抱走。

茶餐廳員工:「先打開抽屜,然後把裡面的錢拿走。」

當時店家損失近10萬元,雖然竊賊被抓了,但損失的現金全都被花光,事後保險公司理賠3萬多元,沒想到兩年後,這筆理賠金竟被國稅局列為餐廳營業所得,要求店家補稅。

茶餐廳店長賴姿蓉:「其實當初有報案的三聯單,也提供相關的證明,只是不曉得國稅局就是,就是單純三聯單上只是因為沒有特別註明理賠的項目有哪些,他就不受理了。」

業者說,為了向國稅局舉證這筆3萬多元是保險公司支付的理賠金,找了好久才把當年的報案三聯單找出來,但國稅局卻以三聯單上保險項目不符,沒有列舉損失細項為由,要求餐廳補繳稅。

茶餐廳店長賴姿蓉:「我們努力的在賺錢,但國稅局還是一直抽稅,真的是中華民國萬萬稅。」
大屯稽徵所稽核劉小姐:「因為他給我們的報案三聯單沒有損失的明細,所以我們要請他提示,目前還是在提示當中,所以我們並沒做任何核定。」

國稅局表示,失竊保險理賠金是否要課稅要視狀況而定,像是門被撬開等實際損失不課稅,但如果沒有清楚標示損失項目,或只是賠償預估營業損失,就得課稅,保險公司提醒民眾,如果遇到損害賠償時,在警方的報案三聯單上要詳加註明損失細項,保險公司也得清楚標示賠償項目,自己權益才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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