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遭判四年 魏應充:「有些誤解,絕無黑心!」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去年在頂新劣油案中獲判無罪後,台北地方法院續審味全公司混油案,魏應充及總經理張教華等13人遭控詐欺、虛偽標記、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今日北院認定魏應充犯下兩項詐欺罪,使用大統油部份判2年,98調和油則判2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味全公司則各科罰金800萬,合併應科1550萬,全案仍可上訴。

味全混油案魏應充判4年(翻攝畫面)

▲味全混油案魏應充判4年。(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將此案分為植物油與動物油2部分,一是味全橄欖油、葡萄籽油摻混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油,外包裝並未標明供油商是大統公司,更未向大統取得產地證明,藉以誤導消費者;二則是味全香豬油使用越南大幸福廠飼料油,精煉包裝後出售。彰化地檢署則是針對味全代工頂新製油的豬油案偵辦起訴,去年11月彰化地院判魏應充等人無罪,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北檢起訴書指出,魏應充所屬味全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向大統購入劣質油,委由頂新摻混製成橄欖油和葡萄籽油;調合油方面即98%的成分為低價棕櫚油,只加入1至2%的橄欖油或葡萄籽油,製成數十款調合油,還刻意將瓶身改為深色,藉以矇騙消費者。尤有甚者,前年大統劣油案爆發時,味全得知自家油品脂肪酸不符CNS標準,卻向衛福部出具不實報告以掩飾真相。

魏應充則一概主張無罪,他表示公司採分層管理,從未指示下屬因成本考量而放棄品質,檢方也未能證明味全油品有害健康,他還出示妻子的消費紀錄,指出全家人長年食用自家油品,不可能會毒害家人;魏還指責檢方草率起訴,要求他認罪捐錢換取緩起訴,遭到拒絕後就起訴他,甚至將他妖魔化,污衊他人格。

魏應充並未到場聆聽宣判,而是由律師用簡訊通知,魏得知遭判4年徒刑後簡短回應:感恩司法,有一些事實上的誤解,謙卑自省,繼續努力。我們絕無黑心,問心無愧,也感恩員工與至親好友,一路信任支持與陪伴,應充感恩合十。

味全混油案魏應充判4年(翻攝畫面)

▲魏應充聲明全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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