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盛竹如(左)和郭新政一審無罪皆被逆轉,二審改判有罪。(圖/資料畫面)
已故議員李新的女友郭新政及資深主持人盛竹如被控在「誰殺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中,影射前立委羅淑蕾介入珠寶交易、與黑道勾結,郭新政且在臉書上以「吹狗羅」影射,羅淑蕾因此分3案對郭新政、盛竹如提告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等罪,結果盛竹如被判有罪,對此他發聲了。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2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31日宣判,逆轉改判有罪,郭新政被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公然侮辱罪部分被判罰8000元,得易服勞務。盛竹如則被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對此盛竹如今受訪表示:「關我什麼事?羅淑蕾這很多年前的事情,我們初審民事法庭、刑事法庭我們通通勝,現在怎麼又搞這套?」問他是否要上訴,他表示「去問郭新政吧」,罵了羅淑蕾一些不堪入耳詞彙後,逕自掛斷電話。
▲名嘴黃揚明先前踢爆盛竹如曾出席im.B春酒。(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一審審理期間,郭新政和盛竹如皆否認犯罪,盛竹如強調他僅是受邀擔任旁白,台詞、播報文稿都是郭新政提供,他也看到郭新政提供的事證,認為羅淑蕾以當時的立委身分介入珠寶事件,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他在影片中的言語,應為善意評論。郭新政則強調,製作影片是為揭弊除陋,均是可受公評之事,非惡意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郭、盛2人都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