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男誘騙同居人女兒喝下摻了安眠藥劑的餛飩湯,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涉嫌利用同居人出國時,將有安眠效果的藥劑摻入餛飩湯,誘騙同居人女兒喝下,趁機性侵得逞。女兒因隔日感到到身體不適,且內褲被更換過,在友人協助下就醫、驗傷並報警。二審高等法院重判陳男8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陳男和同居人、同居人的女兒住在桃園市。2019年10月間,趁同居人出國,在餛飩湯裡摻入被列為第四級毒品的藥物。同居人女兒不疑有他喝下,隨即出現頭暈、無法站立、走路不穩狀況。陳男再拿該藥物誆稱退燒藥,騙同居人女兒服用,利用其意識模糊時,性侵得逞。
同居人女兒證稱,陳男給她吃「退燒藥」後,就帶她進入媽媽的房間,硬要和她一起躺在床上,且碰觸她的身體,她一度想反抗,但之後便完全無意識。隔日醒來發現內褲被換過,且身體不舒服,才在朋友協助下到醫院就診、驗傷並報警。
對於指控,陳男否認犯行。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男嚴重戕害女子性自主權及身心健康、人格發展。至今也未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依以藥物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8年6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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