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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奈奈」夫和公公合夥醫美診所害死人 二審判決要賠867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貴婦奈奈」和丈夫、公公等一家人已潛逃國外,留下醫美診所大筆債務。(圖/資料畫面)

▲「貴婦奈奈」和丈夫、公公等一家人已潛逃國外,留下醫美診所大筆債務。(圖/資料畫面)

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和丈夫黃博健等一家人因創立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惡意倒閉潛逃國外,現正被通緝中。診所未倒閉前,一名何姓女子在診所內接受醫美手術後陷入昏迷,最後送醫不治。何女家人因此向診所及合夥負責人黃博健、父親黃立雄提告求償。二審高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黃博健等人共需連帶賠償867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何姓女子於2016年10月19日到杏立博全診所進行雙側眼周電波拉皮、聚焦超音波減脂療程。當天下午,先由胡姓麻醉師替何女進行全身麻醉。手術中,何女突然唇色發白、膚色出現異常,血氧飽和度也持續降低到88%至95%間,至手術結束,何女仍昏迷不醒,並出現呼吸道阻塞才會有的呼吸音,但僅有胡姓麻醉師替何女進行鼻腔通氣道,就將何女留置在診所恢復室。

家屬控訴,何女被放在恢復室裡2個多小時,診所才發現不對勁,由胡姓麻醉師替何女進行插管,再將何女送醫急救,但當時何女瞳孔已對光線無反應,腦部也出現腫漲,最後因腦幹受損嚴重,宣告不治。

家屬認為胡姓麻醉師違反醫療注意義務有過失,且與何女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又胡姓麻醉師和杏立博全診所有僱傭關係,診所為黃博健、黃立雄合夥經營,應負連帶責任,提告求償黃博健等人共1913萬餘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黃博健父子及胡姓麻醉師應連帶賠償共460萬餘元,及2名子女撫養費各57萬8454港幣、45萬4786港幣之本息。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何姓女子出現異常狀況時,胡姓麻醉師評估仍在監測範圍,而無積極改善作為,難認符合醫療常規。另療程結束後到何女送醫期間,未對何女有適當監測,且替何女進行急救處置後,何女仍昏迷不醒,已經明顯超過診所處置能力,卻未能及時轉院、安排後續急救措施,也難認符合醫療常規。

又胡姓麻醉師受雇於診所,與何女的死亡且具因果關係;之後診所無預警倒閉,診所的合夥財產已不足清償合夥債務,黃博健父子對於合夥債務不足額應負連帶責任,因此判決胡姓麻醉師、黃博健父子連帶賠償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等共460萬元本息,及子女撫養費各228萬844元、179萬3221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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