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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姊妹寄宿遭多次性侵!報警竟被回「然後咧、白癡」…外婆心碎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小姊妹長年被性侵。(示意圖/pixabay )

▲小姊妹長年被性侵。(示意圖/pixabay )

桃園一對年約7、4歲的小姊妹們因為父母離異,而被安置在雙親友人家;但令人沒想到的是,蘇姓友人竟趁著妻子不在之時,當著小姐妹面前播放A片,甚至先後性侵這對小姊妹。對此,小姊妹感到非常憤怒,馬上打電話報警,想要告發蘇男惡行,誰料警員不僅不相信,還不斷在電話中怒罵「然後咧」、「白痴」。最後是因姐妹倆的外婆驚覺事態有異,才讓整起案件曝光。

判決書內容指出,小姊妹自2017年9月父母親離異後,便被交由蘇姓友人全天候的照顧,但在近幾年的時間內,蘇男竟趁自家太太帶女兒上教會期間,多次猥褻、性侵小姊妹。

小姊妹先後遭到猥褻後,曾驚慌得2度打電話報警求救;不過,第一次致電,值班警員不僅不相信,還很快掛掉電話,之後她們再打了一次電話,描述自己遭性侵,卻得到警員不耐煩回應「幹嘛啦」、「然後勒」。

面對這樣的答覆,妹妹本以為姊姊太慌張,沒辦法好好傳遞訊息,導致警察沒聽懂,所以連忙把電話搶過去講,結果依舊卻被警員罵了句「白痴」,隨後電話便被掛斷了。

外婆表示,她2020年2月開車把小姊妹接回花蓮時,聽到孫女們在後座談話,發覺內容不對勁,又看到小姊姊腳上有傷,便開口詢問,但小姊姊不敢講,後來經過她再三保證「妳們不要怕,我會幫妳處理」,妹妹才將事情全盤托出。

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蘇男9年6月刑。檢方、蘇男皆不服上訴,但高院認為小姊妹未具體指述蘇男於何時、以如何頻率行為,又無其他特徵可供稽查,僅憑被害人單一指述及其他補強證據,難擔保真實性,自難據此作出不利被告的事實認定。

高院指出,檢察官認為除法院認定有罪部分之外,蘇男還有7次對未滿14歲之人犯強制性交犯行,但檢察官所提出各項事證尚有不足,也無其他積極、具體確切證據,未達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是因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無罪判決之諭知。

高院認為,蘇男造成小姊妹心理難以抹滅的傷害和陰影,始終否認犯行,甚至飾詞狡辯,反過來責怪小姊妹難以管教,難認有絲毫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分論併罰,判處9年6個月徒刑適妥,於本月11日駁回雙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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