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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夫愛慕女子狂傳簡訊告白 對方不堪騷擾報案他還跟進派出所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人夫瘋狂追求女子傳訊騷擾,甚至跟進派出所。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瘋狂追求女子傳訊騷擾,甚至跟進派出所。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曾姓人夫愛慕一名女子,不顧對方拒絕或冷漠以對,持續傳訊息稱「我愛你」、「年底結婚鑽戒3克拉」等騷擾。女子跑到派出所報案,他都跟著進去派出所,讓女子傻眼,警方也當場依現行犯逮捕。台中地檢署偵結,將曾男依《跟蹤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60歲曾姓男子已婚,111年間在某次活動場合認識該名女子後,因為愛慕而瘋狂追求對方。他從同年12月到112年7月,不斷傳訊息給女子,追求表白說「我愛你」、「年底結婚,訂婚鑽戒3克(拉)」,並稱「我的餘生不長,我就是用真心愛你的人」、「我不會放棄妳我的承諾。」

女子不堪其擾,但也禮貌回覆「請不要再傳給我,我感到被騷擾了」、「下一次我不客氣直接報警」。曾卻仍回稱,「I LOVE YOU AND I NEVER CHANGE IT 」、「PLEASE SUE ME IN THE COURT」等。他還跑去女子公司,告知自己要去澳洲、和太太還沒離婚,並詢問她是否有男友等。

女子因此心生畏懼,喝令對方離去仍未果,就直接到附近第6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沒想到曾男竟開車在後方跟蹤,還跟著女子一起進入派出所。女子當場嚇傻,警方隨即依現行犯逮捕曾男,依法送辦。

曾男則否認犯行,辯稱跟女子是男女朋友,當天並沒有尾隨她,是擔心她的身心狀況才開車到派出所報案,怎麼剛好女子也在派出所裡。

檢察官從女子提供的相關證據,認定曾男確實違反女子意願,反覆、持續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行為,已影響她日常生活。曾男傳訊向女子追求,被對方冷漠以對後,仍無視她意願繼續表達愛慕、迷戀之意,遭封鎖後依然故我,或拿他人手機繼續傳。認定曾男涉犯跟騷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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