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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恐怖女情人 4男友全遭誣陷性侵!其中1人還是醫師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子曾對前後4名男友誣告,遭法院認證是慣犯。。(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女子曾對前後4名男友誣告,遭法院認證是慣犯。。(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北一名張姓醫師在就讀醫學系期間與高姓女友分手,高女事後想挽回遭拒,她懷恨在心,在網路發文公審張男,不僅公開張男個資,還誣告對方性侵,張男因此對高女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發現高女曾對前後4任男友提告妨害性自主以及公開對方個資、恐嚇等行為,足認她是公審誣告慣犯、恐怖情人。

張男主張,與高女是從網路平台認識進而交往,2021年9月起,雙方因關係逐漸惡化,高女主動提出分手後 ,竟又反悔要求挽回感情,張男拒絕後,高女竟以通訊軟體LINE、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騷擾、恐嚇訊息,恐嚇要砍殺張男、讓他身敗名裂、被醫學系退學、無法在醫學界生存等,脅迫張男和她復合,張男不堪其擾,對高女提告恐嚇。

不料高女未記取教訓,仍持續對他恐嚇、騷擾,導致張男精神受到嚴重損害,需就醫諮商。2022年3月22日,高女又在DCARD網路論壇發文,誣指張男趁女生低落趁虛而入,是超級大渣男等負面用詞,並放上有張男個資的LINE對話紀錄及大頭照,造成張男在就學、就業環境遭到他人輕視議論,甚至被迫離開原實習醫院,至今無法回歸,還需頻繁耗費心力向他人解釋該文章之不實,令其身心疲憊,因而對高女向她求償19萬元,並要她在臉書及IG張貼道歉文10日。

高女應訊時辯稱,分手後受憂鬱症所苦,因思慮未週才會做出不當行為,非惡意尋隙滋事,且家中經濟狀況不佳,請求法官酌減賠償金額。

法院審理後,發現高女曾對張男及前2任男友都提告妨害性自主告訴,但都不起訴處分,高女連第4任男友也曾公開誹謗騙婚、提告妨害性自主、公開對方個資等,足認她是公審誣告慣犯、恐怖情人。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高女應賠償張12萬元,可上訴。刑事部分,台南地院審理後,高女被依犯恐嚇、違反個資法等罪,分別判處拘役20日、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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