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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生輕生案重啟調查 逆轉!師長「霸凌成立」前學務主任停聘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市立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因師長集體罷凌而輕生。(圖/翻攝豐原高中官網)

▲台中市立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因師長集體罷凌而輕生。(圖/翻攝豐原高中官網)

日前在台中市發生一起男高學生於家中身亡的事件,有知情人士爆料,男學生因讓師長有不好的印象,疑似遭多位師長聯合霸凌,讓男學生心灰意冷而走上絕路,涉及霸凌的師長全數遭調職,一度傳出被調職的師長僅「記過」、「復聘」,讓男學生的父親相當心寒,此案經過1年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學校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並對涉案師長祭出新懲處,今召開教評會結果出爐,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撤職,一名校安人員已離職。

豐原高中於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為「霸凌不成立」,對於涉案的師長僅記過、復聘、調職,還保有教職身分,像是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僅記過一次處分,且調查結果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涉有管教失當行為,但霸凌不成立。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達無法接受,且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仍未釐清,於去年7月4日將學校調查報告退回,該生家長針對霸凌不成立提出申復,豐原高中審議小組重啟調查,今年1月完成霸凌調查報告。

豐原高中表示,本事件重啟調查結果依校內程序審議後,相關人員懲處如下:

1.張姓教師(前學務主任),霸凌成立,經教評會決議依教師法第18 條規定予以停聘一年處分。

2.張姓主任教官,霸凌成立,函報教育局建議依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之規定予以撤職。

3.黃姓校安,霸凌成立,已於去年9月離職。依豐原高中聘任契約第9條之約定,終止契約,並不再錄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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