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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情資詐千萬情報費 軍情局女上校、男中校判決結果出爐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方認定2人誆稱取得中國線民情報,詐領共1000萬餘元情報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認定2人誆稱取得中國線民情報,詐領共1000萬餘元情報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一女上校蘇永玲及男中校蘇薪名被控虛報對岸情資,詐領1000萬餘元情報獎金,日前被士林地檢署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洗錢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一審宣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處蘇女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蘇男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另檢方持續清查發現,有江姓、徐姓情報員曾向蘇男索取情資,但蘇男涉嫌仍虛構掌握中國「線民」提供之情資,詐領情報獎金,此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

根據起訴,蘇薪名涉嫌為詐領情報費,自2018年4月起,虛構與中國線民「梁方」取得情資,於績效表上不實填載。蘇永玲則為蘇男上司,因沒察覺異狀,且任信部屬,於2018年7月起,以不實的情蒐績效表發出共1000萬餘元情報費。直到2019年、2020年間,才得知蘇男根本沒將情報費用在情報工作上。

但蘇女的說法並未被檢察官採信,根據其與蘇男的手機對話內容及2人的銀行帳戶,認定蘇女知情,與蘇男涉嫌以不實資料共同詐領與情報業務相關之工作經費,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經偵辦後,士檢依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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