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修法!百人企業需設托兒措施 范雲:幫助有限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3)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雇主只要雇用100人以上,就必須設置「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比原定的250人少了一半以上。對此社民黨表示,人數下修當然是好事,但此修法的想像過於簡單,為德不卒,對年輕夫妻的幫助恐有限。

范雲 圖/社民黨提供

▲范雲認為政府應帶頭建立公共化托育。(圖/社民黨提供)

社民黨政策委員會召集人范雲指出,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有提供適當的托兒措施的事業單位中,高達73%是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這凸顯了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規範過於模糊的問題。范雲以和立法院簽約的「長頸鹿美語忠孝店」為例,雖然提供註冊費8折至9折的優惠,但按照行情加上每月月費,每月恐仍需支出1萬多元以上,減輕托育壓力的效果有限。

范雲認為,法律應該明訂拖兒措施的具體要求,並訂定高於設置拖兒設施成本的罰款,同時對收費合理,服務品質和工作人員勞動條件達一定水準者,提供適當補助。此外,政府也應該帶頭積極建立公共化托育,減輕民眾的托育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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