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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不只一起!怪男隨機噴灑辣椒水 捷運台北站乘客狂咳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本月17日男子先在捷運台北站藍線月台持辣椒水從身後噴灑。(圖/翻攝畫面)

▲本月17日男子先在捷運台北站藍線月台持辣椒水從身後噴灑。(圖/翻攝畫面)

捷運台北車站驚傳辣椒水攻擊事件,25日傍晚5時38分,1群女學生行經M8出口時,突然開始瘋狂咳嗽、打噴嚏,過程持續10分鐘之久,由於她們並不清楚如何發生,亦未看見有人噴灑東西,眾人感到格外恐懼,遂將此事分享至社群平台《Threads》;對此,捷運警察隊表示,警方已鎖定特定對象,正全力追緝其下落。

女學生發文表示:「真的超恐怖!剛剛5:38的時候,我們在北車M8出口,有人來問我們可不可以幫他填問卷送東西,我們就留下來幫他填,結果填到一半時,有人不知道撒什麼東西在空氣,我們全部人都開始爆咳、打噴嚏,持續了大概10分鐘才比較好,整個喉嚨都辣辣的,超扯!超恐怖!我們差一點死在那裡,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有沒有毒?也都沒看到有人撒,直接集體在那邊狂咳,超不舒服!大家去北車真的要小心!」

對此,捷運警察隊表示, 25日晚間8時40分,警方接獲捷運公司站長報案,指出捷運台北站B1商店街有刺鼻味,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男子趁無人注意時,持辣椒水朝身後噴灑,造成路過民眾口鼻不適;不僅如此,17日晚間8時15分,該名男子行經台北站藍線月台時,同樣隨機噴灑辣椒水,噴完後留在站內閒晃,專案小組已鎖定特定對象,正全力追緝其下落。

捷運警察隊呼籲,乘客隨意噴灑不明氣體之行為,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違法次數分別計罰;此一行為還涉犯刑法傷害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1款4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本月25日男子又在捷運台北站B1商店街持辣椒水從身後噴灑。(圖/翻攝畫面)

▲本月25日男子又在捷運台北站B1商店街持辣椒水從身後噴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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