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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光案!綠要求比照5大案將柯文哲送辦 北市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

台智光風波延燒,北市府指出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未依母約規定比價,導致8年來讓台智光不當獲利逾2500萬元,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要求台北市長蔣萬安比照當年「五大案」模式,將柯文哲與當年官員依圖利罪嫌移送檢調與監察院。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殷瑋今(27)日表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一切都依照既有程序處理。

針對比照五大弊案送辦柯文哲?殷瑋今受訪時表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就是釐清事實,一切都會依照既有程序來處理;至於柯文哲酸蔣萬安「7點半上班就會懂」?殷瑋強調,蔣萬安市長全程掌握狀況,他強調,市長這份工作是不分時間、地點,「柯主席當過市長應該非常清楚」,市長很多時候上班必須早於7點半,或是不在辦公室,很多民眾都能理解,不需要刻意、長年的用同樣論點反覆做文章。

而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拿台智光價目表公文,被質疑正當性?殷偉說,這很有趣,昨天陳智菡稱「總得留一些資料在身邊防身」,所以事實如何,也應該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但昨天一方面民眾黨團有人說,總得留資料在身邊,有人又說透過議員索資而來,兩個只有一個真相,是誰需要跟大眾釐清資料來源?

至於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批評,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殷瑋反駁稱,「誰是混淆視聽的人?只要看文件就會非常清楚」,他指出,在母約的第1條就寫明「投標文件跟招標文件都是構成契約的一部分」,在評選須知第12條也明白寫,這一個評選須知所公告的內容,也構成契約的一部分,從母約推論評選公告,或者從評選公告推論母約,有雙重地寫在文字上的來源去說明這個東西就是母約的一部分,不然其實請教一些法律專家,也可以得出非常非常明確的答案。

殷瑋續指,更重要的是,之所以不肯去認證這件事情是母約,就是因為它寫明白了,當年度指的就是100年度,條文裡面寫了當年度,那在評選公告當中很明確寫清楚是100年度的價位,用100年度的價位來推算在柯市府任內所簽訂的專案合約,是不符合母約的,用一個比較貴的價錢去簽了台智光的案子,「民眾需要答案,如果公開透明是這些評論者一路以來的堅持跟要求的話,在這個事情上,不應該被問了三次、四次、五次都還沒有辦法給出任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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