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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茶室沒繳保費「2保單失效」 北市府:最高罰300萬

記者賴心怡、孟國華/台北報導

寶林茶室爆發食物中毒疑雲,現在更有產險業者指出,寶林茶室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在去年10月就過期,等於所有理賠責任都得由業者自行承擔。而北市法務局也表示,2張保單未生效,最高恐怕得吃上300萬元罰款。另外,蔣萬安表示,已經要求法務局全力協助家屬,只要同意就對寶林負責人進行假扣押,避免後續脫產,也會檢視所有保單的理賠範圍是否有涵蓋這一次的事件 。 

寶林茶室向國泰投保的保單早已過期5個月

▲寶林茶室向國泰投保的保單早已過期5個月。

寶林茶室中毒疑雲風波越燒越大,現在更爆出產險業者間通報資訊,寶林茶室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已經過期5個月。

據了解,北市府法務局向產險業者調閱寶林茶室承保資料,發現產品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在去年10月早已到期,雖然業者口頭表示要續保,卻遲遲沒有繳交保費,也導致保單因此失效,等於所有理賠責任都必須由業者自行承擔。

台北市法務局局長連堂凱:「按照食安法而言最高可以罰到300萬,但是開罰的機關是衛生局,所以相關的東西,衛生局今天會做對應的處分。」

寶林茶室是否因合約將到期而僥倖未續保仍是未知數

▲寶林茶室是否因合約將到期而僥倖未續保仍是未知數。

寶林茶室是否因為和百貨將在3月底合約期滿才會僥倖未續保,不得而知,但確定的是現在除了得負起賠償責任,還得吃上巨額罰款。

保險專家劉鳳和:「那按照我們目前公共意外險,1個人的理賠上限是600萬,1年當中不能超過6000萬,如果身故超過10個,還是會受到6000萬上限的限制。」

換句話說,就算業者有投保,如今超過10人受害也得自掏腰包賠償,而台北市也規定營業面積大於90坪的餐飲業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每年投保後也要送市政府備查,但寶林卻在面對稽查時,拿出2張過期保單,試圖蒙混過關。

台北市法務局局長連堂凱:「遠東百貨A13的保險公司也是國泰產險,那大食代廣場它的投保公司是新安東京產險,我們也要求這2間保險公司,在這2天內就本次事故是不是在他們保險承保的範圍內,做出有利於受害者的解釋,2天內回覆。」

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出面說明此次寶林茶室中毒案件

▲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出面說明此次寶林茶室中毒案件。

台北市長蔣萬安:「要求保險保單內容,我們要求要以受害者的利益來考量。」

市府也已要求法務局協助對負責人相關財產進行假扣押,另外也向投保的百貨業者詢問能否依公共意外險出保,替無辜受害的消費者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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