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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虐嬰!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托嬰中心影像上傳中央雲端

記者簡浩正/綜合報導

為防止不當對待,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托嬰中心影像上傳中央雲端

▲為防止不當對待,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托嬰中心影像上傳中央雲端。

托嬰中心不當對待時有所聞。為加強防範,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修正草案,將預告60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今(11)日表示,正同步規劃相關設備採購作業中。

立法院2019年三讀通過修正兒少法部分條文,明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而為加強防範托嬰中心不當對待,衛福部規劃廣設「監管雲」保存影像。在去年新北私立幼兒園疑餵藥案後,監視畫面是否上雲端再度掀起討論。

據社家署統計,110年至112年6月托嬰中心發生托育人員不當對待案件兒童人數計有114件,另109年至112年11月地方政府調查托嬰中心涉兒虐、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監視設備因人為操作不當或損壞計有10件、例行稽查發現毀損經限期改善計有31件。

社家署日前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圖/翻攝自行政院公報)

▲社家署日前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圖/翻攝自行政院公報)

社家署編列新台幣2億6000萬元,規劃今年廣設「監管雲」,把所有托嬰中心每天的監視器檔案上傳,保存影像至少30天,4月26日公告「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期60天,廣納各界意見。

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這次修正草案中新增相關法源依據,要求將資料上傳雲端儲存空間,較容易調閱管理,也針對資安進行討論。若草案通過並施行,業者如發生規避、妨礙或拒絕等情事,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置,經限期改善,屆期卻未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得要求業者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名稱,甚至廢止其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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