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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3個月前才被逮!32歲超商男「鎖法官車還種大麻」遭羈押禁見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稍早裁定潘男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士林地方法院稍早裁定潘男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32歲的潘姓男子,日前前往士林地方法院隨機盯上一台歐姓法官的賓士車,用鐵鍊將其後輪鎖住,直到歐姓法官下班後,才發現自己的車遭到有心人士鎖住。昨(18日)警方在北投循線逮到潘男,不僅如此,甚至在潘男家還發現他種植二級毒品大麻,檢方訊問後,今(19日)依強制、恐嚇、妨害公務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潘男羈押禁見。

潘男2月時曾因拿磚頭及沒吃完的麵線砸郵局ATM被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潘男2月時曾因拿磚頭及沒吃完的麵線砸郵局ATM被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潘男在2月時才在台北市士林區某家郵局ATM,將磚塊和沒有吃完的麵線砸向ATM被逮。潘男當時被逮時供稱,自己耳內有個聲音要他去砸,因此才會犯案。如今,才相隔3個月的時間,潘男因將法官的車鎖上鐵鏈,在工作的超商內被警方當場逮捕,並依強制罪嫌帶回偵辦。但潘男和歐姓法官並不認識,動機不明還需等待進一步釐清。

此外,昨(18日)檢方至潘男的住處搜索,除了搜獲和鎖法官輪胎一案相關證據外,更當場查獲潘男涉嫌在家種植二級毒品大麻。認定潘男涉犯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第305條之恐嚇、第135條第2項之妨害公務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其中,栽種大麻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之虞,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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