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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強推「藐視國會罪」二讀 彭啟明:我非常Nice「從小不太頂嘴」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彭啟明說,他不太會頂嘴。(圖/記者楊澍攝影)

▲彭啟明說,他不太會頂嘴。(圖/記者楊澍攝影)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聯手推出「藐視國會罪」,昨於立法院院會二讀,規範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對此,環境部長彭啟明今(22)日表示,他是非常Nice的人,很少生氣,不太會頂嘴,請立委放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邀請彭啟明業務報告,並備質詢。他在會前受訪表示,他常常口試很多學生,但立法院是國家最重要的聖堂,所以的確心裡有一點壓力。他昨天並積極準備到11點,希望能跟立委切磋指教。

彭啟明說,環境部業務包山包海,需要趕快消化,他當然也有一定自信,但還有很多需要學習,他會趕快跟上。

針對藐視國會罪二讀,彭啟明則說,尊重立法院各種指教,他本身也是非常Nice的人,很少生氣,尊重各位立委指教,也會虛心接受批評。他從小就是不太會頂嘴的人,請各位立委放心。

根據二讀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條文指出,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而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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