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紅十字會 王清峰:希望各界可客觀看待紅十字會法問題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5)日由召委王育敏排定審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及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案。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王清峰也到場,她會前受訪時指出,他指出,紅十字會是公益模範生,希望政府部門或民間可以理性客觀看待紅十字會法的問題。

至於廢掉紅十字會法是否等於廢掉紅十字會?王清峰說,紅十字會的法人資格來自本法,把法廢了,會出現爭議,像是跟中國大陸簽的金門協議以及在國內外救援工作所簽的合約還算不算數,會影響紅十字會的運作。

洪清峰今天九時不到就來到衛環委員會旁聽席,她受訪時表示,紅十字會法是在民國43年制定公布,已經62年,隨著社會變遷,有些規並不合現代民主思潮,這可以修法,例如政府要不要指派理監事、會長是否應該連任一次就好,不要太多次,募款權可否根據緊急與平常來區隔等。

王清峰表示,「我真的要很不客氣不謙虛的說,紅十字會是公益模範生」,每一個法律無一不遵守,只是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要先經過衛服部通過才能勸募,紅會只要經理事會通過就可以。

她一步指出,因為《紅十字會法》是民國43年的法,《公益勸募條例》民國95年才制定公布。但紅十字會的重要任務是戰時救援傷兵,如果發生戰亂,政府組織運作不那麼順暢,是否也要等到政府批准才能募款?

對於外界質疑,紅十字會財務不透明,王清峰也強調,過去都有提出修法建議,但是都未達成共識,紅十字會一樣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在勸募完畢報衛福部,每三個月依衛福部要求提供進度跟財務報表,隨時接受檢查還有會計師查核。到目前為止,衛福部指定的會計師對紅十字會的查核都是零缺失,紅十字會的財務也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公布在網站上,沒有不公開不透明。

王清峰。記者盧素梅攝

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上午現身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圖/記者盧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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