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還這麼有默契!他們不搶監護權 只因4歲女兒是遲緩兒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天下豈有這樣的父母?2011年,一位連姓男子和一名李姓女子攜手步入婚姻,計畫共組幸福美滿的家庭,未料原本的美事一樁,卻因夫妻倆生下遲緩的女兒而變了調。

▲婚姻示意圖/翻攝自Twitter

結婚同年,連男與李女產下一女,未料女兒到4歲時智力仍如嬰兒般,經檢查後證實為遲緩兒,讓夫妻倆從治療到照顧花費許多金錢與心力,遂產生諸多摩擦,最後李女不堪負荷而搬離分居,連男遂訴請離婚。

豈料,由於女兒是遲緩兒,雙方竟然都不想爭取小孩監護權,最後是由法官委社工訪查,認定母親始終無意願照顧女兒,父親則因經濟考量,最後將親權判給父親,母親每月須支付7500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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