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216巷遭盜賣獲國賠6.5億 今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區知名的216巷、205巷13年前遭歹徒盜賣,原地主王諸齊的子女為此訴請國賠。更二審雖判大安地政事務所須賠償6.5億多元,但最高法院認為,請求權時效有待釐清,今(18)日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王家被盜賣的土地包含位於忠孝東路4段茶街等216、205等巷弄,屬黃金地段,該處林立特色美食餐廳,加上常有名人出入,被稱為名人巷;這3筆共410多坪的土地,雖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供道路使用,但政府如果徵收,王家可以有4.5億元收入,否則也可用捐地抵稅的方式獲利。

判決書指出,王諸齊於1991年死亡後,歹徒於2003年間偽造王諸齊移民加拿大長子的身分證後,申辦一連串的假證件,並向大安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領取新的土地所有權狀,再將這3筆土地賣給不知情的施姓民眾等11人,買方後來分別把地捐給澎湖望安鄉,也用來向台北市政府抵稅。王家雖向調查局報案,但迄今未破案。王諸齊的6名子女認為,地政機關把關不實,以致家族土地被盜賣,但因施等11人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於是轉向大安地政事務所訴請國賠。

歷審認定,土地被盜賣是歹徒所為,與大安地政事務所等機關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判王家子女敗訴,但更二審認為,大安地政事務所只憑歹徒偽造的繼承登記書,在未經通知、查證的情況下,讓歹徒以假證件辦理登記,加計利息後,判賠6.5億多元。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日前有決議,認為應適用國家賠償法的2年時效,王家子女請求國賠時效有沒有超過,時間點有待釐清,因此廢棄更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忠孝東路四段216巷。翻攝Google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16巷弄。(圖/翻攝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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