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年度編輯獎」應該獎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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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攝影者g_leon_h, Flickr CC License

文/老貓(陳穎青)

據報載明年台北國際書展要增加「年度編輯獎」的獎項了。說實話這是個高難度的獎項,因為編輯對書的貢獻太難捉摸了。有些書在市場轟動,可是編輯的作用不是特別大,有些書非常叫好,書能出版全賴編輯的堅持,可是出版以後無聲無息,讀者沒感覺,社會沒激盪,那麼這是好編輯嗎?

「年度編輯獎」第一個會面臨的麻煩,是如何辨認一本書到底是作者的貢獻多,還是編輯的貢獻多。例如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艾莉絲‧孟若,在她的文學生涯中有一位重要的幕後編輯道格拉斯‧吉布森扮演重要角色,倘若沒有他的支持,或許孟若早已放棄短篇小說,也將與諾貝爾獎失之交臂。孟若曾說:

(吉布森)絕對是整個加拿大出版界裡面,第一個讓我覺得,身為一個短篇小說家並沒什麼好愧疚的,而且短篇小說也可以作為主流文學出版。這在當時的文壇,是一個相當有革命性的想法。在我對自己的未來猶豫不定的時候,是他對我作品的尊重,讓我從一個小眾的、無人問津的「文藝」作家,變成一個受大眾歡迎的主流作家。

編輯能夠在諾獎得主身後扮演關鍵角色,這當然絕對有贏得「年度編輯」的資格,但我們現實世界的問題是,大部分時候除了作家和編輯兩人之外,沒有人知道編輯對一本書到底有何貢獻。他是直接收到作者整本書稿投遞,上了封面就出書呢?還是從構想到概念,從大綱到結構,從觀點到敘事策略,全部都提供專業意見,以至於讓全書更增完美呢?

這個獎恐怕需要在這個地方大大傷腦筋了。

「編輯獎」第二問題是我們要鼓勵怎樣的編輯。是以一本書決勝負的編輯,還是以一整年的成績算表現的編輯?

是選書能力很強,還是製作執行力很高?還是很會賣書?如果指的是選書能力的話,我們還可以再往下追問,那麼是選什麼書呢?是台灣所欠缺的,還是回應當前議題的,還是指示了我們的盲點的,或者引起社會關注的?

我們到底要選出什麼樣的書才算是鼓勵到編輯呢?「年度編輯獎」具有一種指標性的意義,告訴我們的編輯同業,某個方向是評審所讚許,同行所尊崇,這樣才能讓編輯看見典範,有所師法。

如果要提出一個評選標準的話,我會認為應該要獎勵編輯的議題設定能力,也就是「你出了什麼書來跟整個社會對話」這件事,而且呢,最好把作者書和全自製書分開給獎。

鼓勵作者書的編輯獎,很容易跟作者獎難以區隔,圖書編輯不像拍電影的各個專長,有很明確的分工,作者書的編輯有時候功勞很大,有時候就是盡了本分,並沒有值得業界取法的典範價值。

全自製書則可以百分之百斷言,那差不多全是編輯的功勞。

最後還有一件事,就是編輯做書是不能自嗨的。我們固然不必像見城徹說的,書不暢銷就失去出版的意義(見《編輯這種病》),但出版本就是傳遞訊息給公眾,所以一個以對話為前提的出版物,至少應該做到在廣泛的議題受眾之間產生廣泛的迴響,那包括書評、轉介,或列入閱讀書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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