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9歲的呂姓水電工,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個14歲國中少女,兩人換照後勾起天雷地火,以男女朋友交往。少女多次和呂男發生性關係,讓男友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被起訴。
兩人去年交往後,多次在少女家中發生關係。本以為這地下戀情天衣無縫,但有一日兩人又在少女家中「開戰」時,少女媽媽突然回家,發現女兒裸著上身裝睡,讓媽媽起疑心。最後在浴室抓到全身赤裸的呂男,讓媽媽氣得報警。
呂男對警方表示當時是運動完,借少女家洗澡。但少女卻出賣男友說兩人是男女朋友,已多次發生性關係。最後呂男只好承認共有4次性關係,遭到檢方起訴。
少女對法官天真的說,「我們是男女朋友,應該沒關係吧!」不知已經讓男友觸法。法院判處呂男有期徒刑一年,但因為已和媽媽答成和解,獲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