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車禍留下駕照先行離去 肇事逃逸改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1月,雲林一名廖姓男子開車時不慎擦撞一名機車騎士高男,廖男因趕時間拿出機車駕照交給對方後隨即離去,事後被依肇事逃逸送辦,一審時遭雲林地院判處6月徒刑,二審時台南高院撤銷原判決,改判廖男無罪定讞。

▲車禍後男子留下駕照先離去,法院認為並非肇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廖男擦撞高男,高男倒地後身上有多處輕微擦傷,因為廖男趕著上班,因此將駕照留給高男並離開現場。當晚警方聯絡廖男要求他到分局製作筆錄,廖男馬上前往分局配合警方調查,事後廖男被依照公共危險肇逃罪送辦,廖男心有不甘。

一審雲林地院法官認為,發生車禍後廖男未與高男達成和解,也沒留在車禍現場處理,判處6個月徒刑。廖男認為自己有留下聯絡方式並非真的肇逃,決定上訴,二審台南高院法官也認為,廖男有交付駕照,且事後也都聯絡得到人,並無逃避責任,改判廖男無罪。

加入 @setn 好友 #社會不安寧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