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夜重開羈押庭 北院3度裁定許金龍交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科技」股票公開收購疑涉違反證交法案,董事長許金龍遭檢方聲押禁見,法院兩度裁定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北地院颱風夜重開羈押庭,今(28)日凌晨4時許仍裁定許金龍以2000萬元交保,且限制住居、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並追加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表示,會研究後再決定是否第三度提出抗告。

受梅姬颱風影響,高院昨凌晨將北院的2000萬元交保裁定撤銷後,北院直到晚間8時才重開羈押庭,羈押庭開了近8小時,許雖仍獲得交保,但離開法院時一臉疲憊。

針對高院發回的理由,北院認為,許金龍案發後主動回國配合檢調偵辦,查無海外置產或持外國護照,家屬住在國內,認定無逃亡之虞;至於串證、滅證部分,法院認為,許案發後聯絡的黃姓證人對於百尺竿頭的公司狀況根本不清楚,只是名義負責人,且通訊紀錄並非刻意刪除,而是換手機後消失,且檢方也沒有證明許跟未到案的被告或證人聯絡。

檢調23日針對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案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傳喚許金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等50人到案,檢方漏夜偵訊後,24日凌晨將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等人,以3百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以涉犯證券詐欺等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禁見許金龍,但北院晚間裁定以1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經北檢提出即時抗告,高院25日傍晚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北院26日凌晨重開羈押庭後,仍讓許金龍獲得交保,只是金額提高到2千萬元,北檢不服再提抗告,高院27日凌晨2度撤銷發回重裁,北院晚間3度開羈押庭,於28日凌晨裁定,維持讓許金龍以2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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