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溝通《電業法》 徐國勇:決定不另設管制機關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繼上周行政院長林全與民進黨立委「便當會」討論《電業法》後,今(17)日中午行政立法協調會議再度討論《電業法》修法議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指出,會議仍維持上周「便當會」的結論,第一階段修法著重在綠電自由化,主管機關經濟部下面將設三委員會: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電業調處委員會和電力可靠度委員會,負責處理電業自由化後的相關因應。

行政院版的《電業法》修正草案20日將在行政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修法。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記攝者盧素梅攝)

▲行政立委協調會議討論《電業法》修法議題,周四將送行政院會通過。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圖/資料照)

行政院力推電業自由化,引發台電和民間團體反彈,上周四的行政立法「便當會」達成共識,將分兩階段修法,優先推動綠電自由化,至於爭議較大的台電廠網分離和電業自由化暫不觸碰,保留到第二階段修法,因此民生用電價格將暫時不受影響。

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今天中午邀請20多位立委,進一步溝通有關《電業法》的修法細節,仍維持上周會議結兩階段修法。至於日前經濟部能源局曾表示,電力自由化過程中,市場機制相對變得複雜,確實需要一個管制機關,但層級如何設立要看立法院決定,或許可在行政體系之下,比照電信自由化過程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或者金管會等類似組織,但天今會議結論沒有要另設管制機關。

徐國勇會後轉述表示,第一階段修法將經濟部是電業管制機關改為主管機關,並新增在經濟部下設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電業調處委員會和電力可靠度委員會。他說,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將保障民生用電不會上漲;電業調處委員會負責當綠電供應不穩定時,從台電調處代輸、輔助等服務;電力可靠度委員會則負責備用電力問題。

徐國勇並指出,關於台電公司的分工將留待第二階段修法時討論,為了避免外界誤解,會中也有人建議日後不要稱廠網「分離」,改稱廠網「分工」,因為台電沒有民營化、財團化的問題,「分工」二次也不會讓台電員工有感情分割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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