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外牆屬「全體住戶」 私裝冷氣法院判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一棟公寓6樓王姓住戶,為放置2台冷氣機,於自家外牆裝設鐵架,遭5樓林姓住戶抗議並提告,一是冷氣製造的低頻噪音會影響居住品質、二是認為公寓外牆為全體所有權人共有。士林地院審後,認為王男侵害住戶共有權,判處拆除牆上鐵架、冷氣,全案仍可上訴。

林姓住戶表示,外牆是全體所有權人共有,但王男為了放置冷氣機,逕自在外牆架設面積達1.57平方公尺的鐵架。另外冷氣產生低頻噪音、熱氣、震動等問題,已嚴重損害他的住家品質,在2014年8月寄存證信函請王男拆除未果,決定提告。

王男認為,房屋所有權登記面積包括四周牆壁,他使用的地方是他的「專有部分」,且該公寓其他住戶也有在外牆設置冷氣,是屬「地方習慣」。林男向他反映後,他有將一台冷氣換成靜音型號並移至陽台,另外一台加裝隔音墊,林男卻拿舊照片提告。

士林地院審理時,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規約範本》,除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否則大樓外牆不得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等物。另外,《民法》所謂「地方習慣」係指對普通一般人確信有拘束力,人人必須遵從,然而沒有住戶像王男一樣在外牆設置冷氣、鐵架,因此判王男拆除外牆設備,全案可上訴。

▲不少公寓住戶會將分離式冷氣裝在室外。(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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