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逆向撞休旅車身亡 駕駛過失致死法辦 網友:好衰

▲三峽重機撞休旅車死亡意外。

記者 龍宗緯/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今天凌晨發生重機和休旅車對撞,其中重機28歲的陳姓騎士送醫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懷疑陳姓騎士在彎道時,跨過了中線,逆向騎到對向車道,和駕駛休旅車的37歲的蔣姓男子發生對撞,頭部重創身亡,而休旅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法辦

▲休旅車駕駛遭移送法辦。

而這也引發了網路上討論,因為休旅車駕駛酒測是0,也好好行駛在自己車道,被逆向的重機撞上,不但車子受損,還被依過失致死罪法辦,讓人大呼他怎麼這麼倒楣,但其實現行法令就是如此,因為確實有造成人死亡,就得被法辦,雖然移送之後,檢察官調查發現沒有違規,可能不起訴,或是就算被起訴,到法院也可能不會定罪,但結果出爐前也不保證就真的沒事。

因為有一條為人詬病的「帝王條款」,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往往明明是受害者,卻反而得負擔部分肇事責任。

▲重機跨越雙黃線逆像發生車禍。

像之前有一名游姓男子在紅綠燈等候,看到綠燈就起步,結果撞上騎單車搶黃燈穿越馬路的人,雖然明明是綠燈,游姓男子認為有「優先路權」,無過失責任,卻被法院認定「沒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判處拘役50天。

連綠燈行駛都被定罪來看,如今蔣姓駕駛,只能提出自己有力證據,證實自己一切按照規定行駛,期待檢察官或法官能用刑法上的「信賴原則」來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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