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家過年了…「葉少爺」酒駕害3命 法務部核准假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葉少爺」本名葉冠亨,四年前酒駕害三條命斷送,遭判刑6年定讞,入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他的假釋案,最快可於今日下午出獄,近日就可返家過年。先前被問到假釋後最不放心什麼,他說最對不起的還是當初那個8歲的許小妹。

▲葉冠亨4年前酒駕撞死3人。(圖/資料照)

2012年4月,當時21歲的葉冠亨開賓士車酒駕,並以至少120公里的速度一路狂飆,行經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時撞上違規左轉的王姓駕駛,葉冠亨的車失控翻覆,撞到在一旁等紅綠燈的李姓婦人,導致李婦與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姓友人身亡,李婦的丈夫因悲傷過度,心肌梗塞猝死家中,獨留才8歲的女兒孤苦無依。

2013年11月27日,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判刑葉冠亨6年定讞,高雄地檢署於11月29日發監執行。葉冠亨因在獄中表現良好,去年移到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並與其他服刑的成員組成薩克斯風樂團「山上傳奇」,一起考取街頭藝人,而對於那位小妹妹,他仍感到愧疚。

酒駕害3人無辜送命,也促成立法院修法加重對酒駕致死的刑責,提高為現在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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