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賊用「腳趾」偷包包 遭逮還辯解:我不是「下手」行竊

記者廖宜德、千蝯/雲林報導

小偷這回不是「下手」行竊,而是用「腳」,這要怎麼偷呢?雲林一名身高約190公分的男子到超商外,趁著被害人專心跟朋友討論論文時,利用自己腳長的優勢,伸出腳用「腳趾」勾走被害人放在腳邊的包包。由於小偷穿的小熊外套很醒目,員警調監視器,13小時就找到人,他一開始辯解,東西是撿到的,後來乾脆認了,但說自己不是「下手」行竊,而是「下腳」而已。

身長一米九 男賊腿長下「腳」行竊偷包

▲竊賊趁著女學生不注意,伸腳勾走女子腳邊的包包。

男子走進超商休息區坐下,其實早就鎖定前方女子放在腳邊的包包,半小時後又走回來,這回坐得更靠近,假裝滑手機,看女子跟朋友講話沒注意,慢慢伸出右腳,用「腳趾」勾桌下的包包,再偷偷彎腰,拿了東西就落跑

處理警員:「東西呢?你昨天偷的東西呢?這些呢?」

李姓竊賊:「撿的、這都撿到的。」

身長一米九 男賊腿長下「腳」行竊偷包

▲警方在男子家找到被害人的用品,男子卻辯稱是撿來的。

警方循線找到偷竊的李姓男子,家裡怎麼會有被害人的信用卡等,他辯解是撿來的,但身上穿的外套,跟下手行竊時一模一樣,背面都有個小熊,監視器早就拍下。

元長分駐所副所長吳鎮尼:「經警方出示犯罪影像,李姓嫌犯才俯首認罪,但他辯稱不是下手,而是下腳行竊。」

身長一米九 男賊腿長下「腳」行竊偷包

▲男子行竊當天穿的外套太醒目,罪證確鑿。

身高近190公分的李姓男子住在雲林水林鄉,長期吸毒被老闆炒魷魚。跑到超商,趁被害女子跟朋友專心討論論文,利用腳長的優勢,長腳腳趾一勾,行竊得逞,但超商監視器全都拍下,他穿著的小熊外套太醒目,警方循線,13小時就順利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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