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犯罪手法!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詐得逾40億元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併購破局案,今(24)日偵查終結,查出董事長許金龍與共犯等人以7大犯罪手法,詐得高達40億元,且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依證交法證券詐欺罪、發行人應申報之財務業務文件不實罪、內線交易、操作股價及活絡交易罪、非常規交易罪、特殊背信罪、業務侵占、違反商會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0年。

在押被告許金龍提解到北檢/翻攝畫面

▲在押被告許金龍被提解至北檢。(圖/翻攝畫面)

檢方痛批,許金龍是樂陞負責人,竟不思正途,破壞公司治理,欺瞞董事會,運用高度財務槓桿,圖一己私利,利用樂陞內部人身分之便操控行面,結合作手在交易面謀圖私利,甚至利用境外紙上公司截流高達40億餘元,轉入國內操縱股價、買賣公司債,賺取巨額暴利,同時損害樂陞利益,擾亂證券市場秩序,造成投資人重大損害。

檢方查出,許金龍等人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先後辦理5次樂陞私募股票,在103年到104年間,利用樂陞投資大陸TP公司及同步公司的機會,簽訂密約,予以套利,不法利益逾39億元。許金龍在樂陞要回售TP時,隱匿樂陞董事會,後因許金龍無法依約支應款項,致樂陞受有重大損害。另外,許金龍以「日資為名、陸資為實」的方式,利用百尺竿頭名義,假公開收購樂陞股權。

檢方查出,樂陞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由許金龍安排康和證券配合發行,隱匿詢價圈購人是許金龍,先後安排人頭金主承接,僅以每股100.5元的價格讓人頭投資,以及低成本掌控多數可轉換公司債,套取利益。楊瑞仁、鄭鵬基在104年6月至105年8月間,依照許金龍的需求,多次以連續相對買進、賣出並成交等操縱股價方式,造成交易活絡表象,使樂陞股價維持在特定的價格。

檢方查出,許金龍侵占樂陞350萬元款項,並於103年12月即104年4月間,樂陞出售3款遊戲軟體給龍門公司時,屬關係人交易,卻未依規定在103年、104年財務報告揭露。

北檢襄閱張介欽。潘千詩攝影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說明樂陞案偵辦結果。(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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