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鄰里撕破臉!車遭管委會移走不歸還 住戶怒告「竊盜」

記者潘照文、王承偉/新北報導

把車子停在自己家的停車格也有事嗎?就有民眾投訴他在自家車格停了一台電動車以及單車,價值將近四萬塊,旁邊有一塊抹布跟噴漆罐,被管委會說「堆置雜物」違反規定,把他的東西移到儲藏室。事發將近兩個多月,車討不回來,一狀怒告管委會竊盜,但管委會澄清是住戶自己不領走車子,他們也很無奈。

停自家車格車被移 住戶控管委會"竊盜"

▲住戶陳小姐怒告管委會「偷竊」。

住戶陳小姐:「我明明腳踏車就放在我自己的機車格裡面,並沒有妨礙到任何人,結果管委會沒有告知我就把它拿走。」住戶氣得跳腳,腳踏車好停在車格裡,沒想到卻被移走,怒告管委會「偷竊」。

停自家車格車被移 住戶控管委會"竊盜"

▲管委會認為停車格內放有噴漆及抹布等雜物,已經違反規定。

乍看車格裡沒有異樣,但管委會認為停車格有噴漆雜物以及抹布已經違反規定,把將近四萬塊的電動車跟單車通通移走,事發將近兩個月東西要不回。

住戶陳小姐:「這完全是小偷行為啊,我們沒有通知你,沒有告知你就直接把你的(車)拿走,你報警之後他還一直說這個東西不是你的,這不是小偷什麼才是小偷?」

停自家車格車被移 住戶控管委會"竊盜"

▲管委會出示公告,曾提醒住戶在一周內領回自己物品。

管委會主委吳小姐:「我們已經...已經跟警察講說,她的東西在儲藏室,請她去拿但她不願意去拿,她就去...後來就說要告我們啊。」雙方各執一詞,但管委會拿出證據,有發公告請住戶一周內到B3儲藏室領走,但就是沒下文。

停自家車格車被移 住戶控管委會"竊盜"

▲律師表示移動物品未歸還,有侵占疑慮。

律師說如果有先公告,管委會可以把住戶的物品移到特定場所,沒有竊盜罪的問題,但如果沒有歸還所有人可能有侵占疑慮,住戶跟管委會為了移走東西爆火氣弄到撕破臉,恐怕雙方都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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