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金溥聰「男妓」又挨告 馮光遠判賠15萬元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作家馮光遠5年前指前總統府資政金溥聰是「男妓」,還指金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前年3月獲判無罪定讞後,又在臉書諷金是「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結果又被金提告求償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後,今(6)日判馮光院須賠償金溥聰新台幣15萬元,可上訴。

馮於先前開庭時表示,台灣的言論自由不能被少數人定義,並主導台灣的民主,未來仍會繼續與金溥聰這種人周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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