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涉案證據不足 非排除梁女涉案可能性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烏龍辦案?蛇蠍閨蜜遭羈押達2天時間,今(6)日翻盤逆轉,南港分局偵查隊長顏光燦表示,當時搜集的監視器畫面,大樓監視器拍到的女子可能不是梁思惠,與檢察官討論後,檢察官當庭釋放梁女。3大逆轉關鍵,包括梁女手機、監視器畫面,及最重要的不在場證明,都是她被釋放的關鍵。

士林地檢署記者會資料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

士林地檢署下午召開記者會釋放梁女的三大原因如下:

1、手機:檢警一開始「以機追人」,調閱發話地點,確認梁女的手機案發時的確和程姓嫌犯手機一起出現在棄屍現場,加上梁女慣用的注音文,讓人相信,她知情而且全程參與。但梁媽媽指出,女兒的手機早被程姓兇嫌拿走,若說法為真,則程宇把手機帶去現場,同時假冒梁發文,都有可能。

2、監視器畫面: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大樓對面的便利商店,有一名毛帽女案和程宇擦肩而過,原本以為,這女子就是死者,而跟在程姓嫌犯後面的人就是梁姓女子,沒想到,警方事後查訪證實,毛帽女是大樓內另一住戶,不肯定梁女在場;而隨後調閱梁女住所的監視器直到下午四點前,都沒拍到她進出的畫面。

3、不在場證明:梁女確實約陳姓小模外拍,她聲稱對於程宇做的事毫不知情。梁母也表示案發當天,女兒下午1點前都在家,沒有外出。

而士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說整個案情一開始全都被程姓嫌犯誤導,也駁斥梁女並無網路瘋傳的死亡筆記本,而雖然釋放梁女,但尚未排除他涉案可能性,已經查扣梁女手機,以及到她家把慣用的電腦查扣,必要時也會傳喚梁女母親到案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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