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林務局長:棄養動物就違法 林岱樺:你是在和我對槓?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篤信佛教的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在3月3日召集《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修法協商,林岱樺在會中建議,在主管機關擬定放生辦法前,應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收容中心收容,引發討論。

影/林務局長:棄養動物就違法 林岱樺:你是在和我對槓?

臉書上有網友貼出協商過程的部分對話逐字內容,這名網友還說,「網友投稿,不知道是否會衝到本周狂新聞 ... 」,作家九把刀也轉貼這則動態並說,「說要衝狂新聞冠軍是很溫馨的說法了。立委的教育不能等。」

其中,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回答林岱樺時,雙方起了言語衝突,林岱樺不悅地說,「你現在是在和我對槓逆? 」

林華慶後來強調,他是在跟委員講務實,林岱樺也回答,「我也是跟你講務實、這樣的官員我們要怎麼支持?」

之後有在場其他人出面幫忙緩頰,才讓場面沒有繼續僵住。

以下為網友貼出的逐字內容:

立委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了!」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們這樣,或是找其他寄養或是朋友...」

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講的很務實喔!」

「我已經買了,店怎麼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為什麼不會再收?」

立委林岱樺:「不可能啊,店怎麼會再收?」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動保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棄養了,買的人本來就有那個責任了。我剛講動物保護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

立委林岱樺:「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就好!」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立委林岱樺:「那怎麼辦?我沒有辦法養他啊!那怎麼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找人代養。」

立委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她找新主人啊,這很務實啊~」

立委林岱樺:「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殺的。」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收容所也有您講的這些,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著一隻鳥,他們也會收容。」

立委林岱樺:「我要正當的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立委林岱樺:「沒有~我覺得你們講的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依動物保護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

立委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台灣行政單位的缺失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沒有,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嘛~」

立委林岱樺:「局長, #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啦!我們現在是在講...」

立委林岱樺:「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我們是在討論啊…」

立委林岱樺:「你在跟我對幹膩啊?什麼叫做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得你才在雲端勒!你現在這樣是怎樣?」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您的意思是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立委林岱樺:「我告訴你,我沒有要棄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

立委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

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為我們現在是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辦法做! 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什麼?那我就要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因為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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