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集成掏空案 老闆妻李惠文聲請解除境管遭高院駁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漢唐集成」董事長的妻子李惠文因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遭到境管,日前她以沒有雙重國籍等理由,向高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高院認為,李惠文有久滯國外不歸之虞,予以駁回。

檢方指控,漢唐集成董事長王燕群、李惠文夫婦從2001年1月至2011年12月,涉嫌以漢唐和子公司假交易方式,挪用公司13億元,依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等多項罪名起訴。李惠文一審遭判刑5年,全案現由高院審理中。

李惠文主張,2012年間她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海),迄今已長達4年10月,她指自己始終定居台灣,無雙重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親好友均在台灣,且所有資產已遭扣押,沒有資力長期滯留國外,如今王燕群因不堪本案偵審程序煎熬,罹癌驟逝,她為維護亡夫一生心血,協助法院釐清事實,洗刷冤屈污名,沒有出境不返台理由,請求解除限制出境。

高院審酌,一審認定她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於2015年間合併將她判刑5年,顯示犯罪嫌疑重大,再依據相關資料等事證,認定她應有足夠資力在國外長期停留,仍有逃亡之虞,另依目前訴訟進度,仍須她親自到庭。高院認為,本案實屬國內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影響社會、國家公益甚鉅,審酌公共利益與被告個人權益間的均衡維護,認定她仍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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