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房指侵女租客得逞 色男掐頸威脅「不從就殺妳」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蘇姓超商店員,覬覦隔壁租屋的女室友小芬(化名)姿色,去年11月間偷偷潛入房間,不顧對方反抗指侵得逞,並掐頸威脅不從的話「我就殺了妳」。法院一審判蘇男有期徒刑9年。

拉鍊 褲頭 性侵https://www.flickr.com/photos/indi/324769941/in/photolist-uGwMK-8evDMw-7BRZgu-862mSn-AZTxQ-vckYjS-qXMbb4-6frycA-5eborW-hmR3w1-rxGedA-nyemX1-fwXJy-4Znv9v-rRvu8-25GMP-dQyEgd-5f2w35-dhweee-5f2wkE-4ZK5Sk-etY3Sq-VqBdT-5eX9Cv-9dBjQm-63LsS5-5eX9H8-dA4s8r-9mpmaP-6F2ZmS-9atJYH-534tNv-4r7wVg-fY4Wzy-81AsQD-bwePgg-6SA4EH-at9PU-5qqZVQ-53Knyb-j7S9ew-bENBxk-fURGCB-dA124t-6N18eh-evGqpX-6yXJEB-8Y7HNG-BiD5a-5ajJnN

▲示意圖(圖/攝影者Indi Samarajiva,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書指出,蘇男去年11月間,將悠遊卡插入門縫,開啟小芬房門並潛入房內,看到她躺在床上睡覺,直接以身體壓制後強吻,並脫下女方內衣褲,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小芬驚醒後大聲呼救,對面房客前來關心時,蘇男竟摀住被害者的嘴,回覆稱「情侶吵架」,之後更用拳頭毆打其臉部,掐頸威脅「妳不要這樣,不然我就殺了妳。」

事後,蘇男仍到超商上班,並拿走店內17萬現金,躲藏於新北市各處旅館內,直至11日晚間被警方逮捕,身上僅剩3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經一審後認定,蘇男觸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決有期徒刑8年6個月;另外,竊取超商營收方面,判決業務侵占罪9個月,總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