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長林亞莼將被停職 近千萬貪污所得沒收

屏東市長林亞莼與配偶藍俊良因詐領政府社團補助款新台幣959.8萬元,1審各被判16年徒刑,除了將被停市長職務外,屏東地方法院表示,959.8萬元貪污所得將沒收。

屏東市長夫妻涉貪 一審各判16年、褫奪公權5年中央社

▲圖/中央社

法院表示,林亞莼在民國95年起至民國103年擔任屏東縣議員期間,由藍俊良以兩人虛設的5個社團名義,利用林亞莼縣議員身分向縣府詐領民間團體補助款200多次,共新台幣959萬8000元,社址都設在自宅,並購買免治馬桶、電腦、淨水器等設備,而社團並沒有實際運作。

所虛設的5個社團為新世紀婦女協會、希望工程協會、親子文化協會、終身學習服務協會與才藝創作服務協會。

詐領案在民國103年林亞莼代表國民黨競選屏東市長時,被對手民進黨候選人邱名璋檢舉,檢調展開調查,隔年12月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林亞莼和藍俊良提起公訴,林亞莼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藍俊良被法院裁定收押,藍俊良在收押16個月後,今年2月以200萬交保。

林亞莼和藍俊良今天被屏東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各判16年徒刑,法院表示,所貪得款項959.8萬元都將被沒收。屏東縣政府表示,在收到法院判決書,確定林亞莼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最低本刑7年以上徒刑後,將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停止林亞莼市長職務,同時派員代理。

林亞莼被視為國民黨屏東縣的明日之星,原本也是國民黨選定下屆競選連任屏東市長的人選,如今涉官司被停職,可能競選連任也沒有希望,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蘇清泉表示,聽到判決結果很遺憾,已鼓勵林亞莼上訴,專心打官司。

蘇清泉說,林亞莼真的很認真,屏東市民對她有不錯的評價,如果她在上訴中能證明自己的清白,當然是下屆國民黨參選屏東市長的不二人選,萬一上訴失敗,國民黨將物色和徵詢有意參選屏東市長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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