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攬外國人才來台 政院推4合1的「就業金卡」及減稅利多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行政院院會今(20)日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大幅鬆綁租稅、退休金和健保等規定,將創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證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其中,年薪達200萬元以上的外國特定專業人士,提供所得稅減免優惠3年。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院會今(20)日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大幅鬆綁租稅、退休金和健保等規定。(圖/記者盧素梅攝)

有鑑於台灣人才外流,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誘因不足,行政院長林全今天在院會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林全表示,這項草案是非常重要的立法草案,因為人才是國家競爭優勢的重要關鍵,如何吸引外籍專業人才來台,同時提升台灣整體人才素質,是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林全表示,該草案大幅鬆綁居留的限制,改善外籍專業人士在台居留、工作及生活的便利性,將有助於延攬、留用國際優秀人才。此次對於原先外籍專業人士進入台灣的規範未做太多改變,主要是解決外籍人士在台灣的居留、工作及生活的合理性,將來也許進一步思考檢討及放寬來台有關的門檻。

這項草案主要針對外國專業人士,港澳居民可比照適用,但中國大陸居民則不適用。在鬆綁簽證與居留規定部分,未來外國教師工作許可改由教育部核發,並開放外國藝術工作者可不經雇主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有意在台工作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可不須雇主,申請自由轉換工作的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並放寬特定專業人才聘僱及居留期間由3年延長至5年、廢止每年需在台183天的規定。

該草案也開放實習及尋職2項簽證,申請尋職簽證,一次6個月,有工作經驗者須出示來台前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也可薪資約4萬7971元以上證明,此舉可以避免外界引進太多白領外勞的疑慮。另外,無工作經驗者,則由教育部研提相關要件,例如須畢業自全球排名前500名院校畢業生。

另外,已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特定人才,可選擇支領月退休金,享有退休保障。還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可不受健保6個月等待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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