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造成小聯考復辟 全教總批政府帶動私校熱潮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12年國教全面實施至今已經三年,反讓私立國中更加搶手、熱門,家長、考生對私校的熱衷程度,成為12年國教最為諷刺的場景。全教總指出,私校成為大熱門,之所以造成這結果,在於《私立學校法》公然為私校的招生大開方便之門。

《私立學校法》第57條明定,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其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也因為這樣的規定,使許多私校堂而皇之的進行基本學力測驗,變相辦理入學考試,或以各種科學營隊、多元智能成長營、數理語文菁英競賽為包裝進行招生,家長、考生趨之若鶩,蔚為奇觀,連原本沒有升學壓力的國民小學都因此受到影響,等於把升學壓力向下延伸。

多年來教育政策強調教育公共化,並且禁止能力分班後,卻反倒造就私立學校榮景。許多小學生在升國中前便需要考試,這已是變相能力分校,而就讀後居然還要能力分班。

據全教總觀察,光是台中就有16所私立中學以各種名目進行招生。為了迎合這樣的升學競爭氛圍,各補習班競相開設「私校班」,每年到了私校招生季節,宛如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前,國小升初中的聯考復辟,許多國小學生在小三、小四就開始接受升學考試的填鴨補習,也讓國小教育系統大開倒車,回到四、五十年前的樣貌。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須立即修訂私立學校法第57條,禁止私校舉行考試與營隊招生,由教育局處來統一私校入學的線上登記抽籤與常態編班等方式來保障學生受教權。

▲左為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圖/葉立斌攝)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王慧秋專委表示,私立學校法第57條第四項規定國中小如沒收政府補助,有報主管機關備查,招生方法可不受相關法令限制。前端入學受到私校法開的門,這部分需要靠修法處理,教育部內正在積極研議。但在入學後的能力分班部分,則需要受地方教育局處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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