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舒淇」偷放大片 被店長逮辯稱:東西在你手上我沒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直播APP《17》現在正夯,其中自稱「17舒淇」、「舒淇狐狸」的女子黃晴歆擁有5萬多粉絲關注,但前陣子因涉嫌用詐騙,遭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日前又被檢警調查出,在知名藥妝品店直接偷商品,被抓包時還辯稱「我沒偷東西,東西不在我手上,在你手上」,昨(5)日黃女被依竊盜罪起訴處理。

"假舒淇"是你?偷包衝小黃遭活逮 掀衣上空嗆

▲自稱「舒淇狐狸」的女子是詐騙慣犯。

32歲女子黃晴歆(本名黃苪溱)去年10月曾透過臉書向女網友購買價值3萬多元的手鐲,但卻用偽造的銀行匯款單請對方出貨;同年12月又在手機拍賣APP上買市價2萬多元的自拍相機,這次改約面交的她,請賣家幫她看著皮包,以「要回車上拿錢」的理由,取走相機一去不回。

被害人拍下「小舒淇」照片存證。(圖/翻攝畫面)

▲被害人先前拍下「假舒淇」照片存證。(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時,發現今年2月間,黃女到西門町成都路上的一間屈臣氏,拿走兩盒隱型眼鏡,還當場把包裝盒拆掉,女店長發現後趕快追出店外,想不到黃女竟反嗆店長「我沒偷東西,東西不在我手上,在你手上」,最後報警處理。

黃女因涉犯多起網路詐騙,4日時被依詐欺罪起訴,目前被收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在檢察官借提黃女訊問詐欺案時,她才坦承竊盜,昨日則被依竊盜罪起訴,並請求簡易判決。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