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端午節食品抽驗 鹼粽檢出硼砂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端午節即將到來,為確保應節食品安全衛生,各縣市衛生局近來加強食品抽驗;包括嘉義縣衛生局抽驗結果6件檢出甲醛、彰化縣衛生局抽驗結果,竹筍加工產品違規件數多。

驚!端午節食品抽驗 嘉義縣衛生局抽驗結果6件檢出甲醛(嘉義縣衛生局)

▲嘉義縣衛生局抽驗端午節食材結果,6件檢出甲醛。(圖/嘉義縣衛生局提供)

嘉義縣衛生局18日公布抽驗結果指出,今年4月中至傳統市場、超級市場、大賣場、南北貨行、食品製造業、餐飲業等進行抽驗各類粽子、內餡材料(菜脯、油蔥酥、蝦米、粽葉、豬肉)等,共計抽驗53件。

檢驗項目:甲醛、防腐劑、硼砂、漂白劑、過氧化氫、乙型受體素類等,其中6件檢出甲醛,其中5件蝦米驗出甲醛15-23ppm(產品源頭端為2件新北市、1件彰化縣、1 件宜蘭縣、1件高雄市),1件碎蘿蔔乾驗出甲醛4ppm(現場查核後非屬人為惡意添加,可能來自於食品原料正常代謝後之產物),其餘均合格。

另外,彰化縣衛生局同樣在18日公布端午節食品抽驗結果。彰化縣衛生局指出,近日針對轄內傳統市場、食材批發商、南北雜貨店、生鮮超市、大賣場及粽子製造場所等進行端午節應節食品抽驗,共抽驗粽子、包粽餡料等食材(如菜脯、蝦米、栗子、豬肉、鹹蛋黃、糯米、酸菜、筍乾)計79件,檢驗防腐劑、黃麴毒素、漂白劑、甜味劑、甲醛、動物用藥及硼砂等項目,檢驗結果14件不合格,違規率17.7%。

彰化縣衛生局說,本次抽驗不合格的14件產品中,有10件竹筍製品及3件酸菜產品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或防腐劑苯甲酸超量,10家來源廠商均位於外縣市,已於第一時間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辦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另1件鹼粽檢出硼砂,為彰化縣傳統市場攤商,該攤商已停止販售鹼粽,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亞硫酸鹽雖為合法之食品添加物,但對氣喘患者可能誘發氣喘等不適的症狀,因醃漬蔬菜多為散裝,常溫販賣,有添加防腐劑及漂白劑超量的可能,建議消費者選購時,優先選擇冷藏且標示完整的包裝產品,不要購買來源不明之食品,也不要買太白、太鮮豔或有刺鼻味道的產品,烹調前,可以清(溫)水浸泡 30 分鐘,沖洗後再下鍋,並開蓋烹煮,讓二氧化硫揮發,可減少二氧化硫殘留,及降低鹽分。

衛生局強調,硼砂經胃酸作用會轉變為硼酸,硼酸在人體具累積性,會引起食慾不振、消化不良,造成嘔吐、腹瀉等症狀,我國早已明令禁止使用,民眾如要自己製作鹼粽,可選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取代硼砂,降低粽身與粽葉黏著及改善粽子的粘彈性及咀嚼的口感,但是使用量需在3g/kg以下(以磷酸鹽計)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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