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家強盜案開庭 二姊親自出庭指證陳金標並呼籲他認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歌壇天后」二姊江蕙今(23)日為了去年底家裡被強盜,自己及弟弟、外傭遭攻擊的案件,以證人身分到士林地院指證歹徒。江蕙於上午11時許步出法院,仍雙手合十,向媒體鞠躬致意,沒有多做說明,並在保鑣護送下搭車離去。江蕙證稱,當時她被狹持又被推倒,撞得頭腫一大包加重眩暈症,還嘆氣叫陳趕快認罪,罪比較輕。

庭訊約1小時,江蕙透過隔離室指證陳金標,並還原當天與歹除對峙的過程。江蕙證稱,她跟外傭聽到弟弟的淒厲尖叫聲後,就上樓去弟弟家,看到陳金標手拿螺絲起子拖著頭破血流的弟弟走向她,她開口問怎麼回事,陳男拿著螺絲起子在她面前晃,並抓住她手臂強拉她到餐桌旁,餐桌上下都是陳男帶來的凶器,包括西瓜刀、榔頭等,接著陳男改拿西瓜刀架在她脖子上,並問她「妳怎麼穿這麼多」。

江蕙證稱,她逮到機會也反抓陳男的左手腕,向對方表明「我是江蕙」,有什麼話可以好好談,但陳男說自己是被逼的,要求她開保險箱。江蕙回稱,自己不住這邊,沒辦法開保險箱,陳男抓狂反嗆「妳再講」,然後大力把她推倒在地,整個頭撞在大理石上,起身後衝回自己家,請助理打給警衛室報案「你們的管理員殺人!」

江蕙還說,當天非常害怕、心痛,因為看到弟弟智能障礙還被打成這。由於陳金標至今仍狡辯連連,江蕙作證完後還特別對著陳金標說,陳先生你年紀也大了,希望你能夠認罪,罪會比較輕,說完還長嘆一口氣。陳金標原本要接話回應,但法官沒有讓他發言,便讓江蕙離開。

58歲的陳金標被控於2016年12月18日傍晚,持西瓜刀、螺絲起子等工具,潛入江蕙位於新北市淡水的「楓丹白露」社區住處,企圖劫財,江蕙為保護弟弟也受傷,事後陳男被依強盜未遂、傷害、侵入住宅等罪起訴。但陳金標在審理時,至今否認犯罪,還說江蕙知道嫌犯是別人、跟警方勾結。法院為此傳喚江弟姐夫及鑑識人員、員警等人作證,而江蕙原訂上月21日出庭,但當天江蕙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不過法官認定,江蕙是重要證人,有作證義務,因此再次傳喚江蕙要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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