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說明同婚修法形式 蔡易餘譙大法官「無三小路用」

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今(24)日宣告同婚釋憲結果,認定現行法律規定未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之意旨,應在2年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訂;不過,大法官並未說明應修改民法或立專法,認為此「屬立法形成之範圍」。對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受訪時痛批,「大法官真的是無三小路用」,只會製造問題。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圖/記者盧素梅攝)

(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蔡易餘指出,大法官根本是「沾醬油派」,僅說狀況不合理,卻未清楚說明違憲的到底是制度或民法,現在又淪為修民法與立專法的戰爭。蔡易餘說,他自己有提版本,但無法從大法官的748號解釋獲得任何支持。蔡易餘日前提案,盼在民法中增訂「同性婚姻」,以保障同性婚姻與其子女扶養權利。

堅持修民法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釋憲結果出爐,接下來就是立法院的事,但時光流逝、明年又要選舉,他呼籲立法院以及政府要有明確態度以及時間表。許也不忘感謝所有為婚姻平權奮鬥的民眾,希望大家能跟自己地區的立委溝通,要求他們把此案排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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