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露胸露腿就好!女神Lala蘇心甯淚訴直播陷阱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光女神Lala(蘇心甯)先前因「直播」的合約問題鬧上官司,她今(8)天現身記者會,淚訴自己遭遇,也提醒有心加入這個產業的人要睜大眼睛。

直播主蘇心甯,拉拉,記者會哭訴權益被剝奪(圖/記者邱榮吉攝)

▲蘇心甯哭訴權益被剝奪。(圖/記者邱榮吉攝)

台灣直播越來越夯,隨著網紅經濟規模持續成長,吸引許多年輕素人投身「直播」新興行業,然而,看似光鮮亮麗的直播主反而常常因為對於法律規範不熟悉或是對產業結構不清楚,在與直播平台簽約時未充分了解簽約內容或規定,等到合約有糾紛才發現隱藏不平等條件或是陷阱,不論是解約或是違約金等都對直播主來說是很大的負擔,如果走上法律程序更會耗時費金,加上網紅經濟為新興產業,政府尚未針對此產業有相關規範,許多直播主在碰上合約糾紛時常求助無門,只能暗自認賠或是吃下悶虧。

Lala蘇心甯與網路超紅人氣主播倪耐斯,因為自己親身經歷,反而對簽約時的合約陷阱有所感觸,特別召開記者會提醒想加入直播產業年輕人,在與簽約平台時要睜大眼睛看好合約。

現擔任「17」直播主的Lala在記者會中公布簽約觀看小秘訣,包括提供的底薪所含的條件與應播出的時數是否有載明,如果隱藏無底薪備註;利潤抽成是否平台單純抽成還是會有經紀公司額外抽成;違約金的溝通等等這些都是合約簽訂時需要注意的部分,希望能夠透過自己的經驗和大家分享相關知識。

直播主蘇心甯,拉拉,記者會哭訴權益被剝奪(圖/記者邱榮吉攝)

▲蘇心甯哭訴權益被剝奪。(圖/記者邱榮吉攝)

性感國光女神Lala蘇心甯(圖/翻攝自Lala蘇心甯臉書)

▲國光女神Lala(蘇心甯)。(圖/資料照)

倪耐斯則說,周邊的朋友們常因看不懂專門法律用語,在合約發生時才發現知道有隱藏陷阱;除了競業條款外,平台隨意終止部分合約逼迫直播主接受,導致許多主播失業卻無於其他平台直播;甚至有很多經紀公司在與直播主溝通時,未確實完成簽約動作,僅用口頭確認,直播主因為相信經紀公司而接受,反而在糾紛出現時成為代罪羔羊,只能吞下苦果。

Lala蘇心甯強調,直播主不是大家想像只要露胸露腿就好,背後隱藏很多的努力與熱情,她也淚訴,對於許多她的爆料都是無中生有,包含她先前神隱後跳巢,以及現在月薪超過60萬,她無奈表示「太浮誇了」。她透露,在3月26日時已向前公司提出解約,對方也表示歡迎她有機會再回來。不過再被爆料後,雙方變得不愉快,也導致蘇心甯這些日子來心力交瘁,聲譽更是受到影響;她邊哭邊說,「有時候錄影到半夜三點,我還是開直播跟大家分享我的工作,我明明那麼努力...。」

直播主蘇心甯,拉拉,記者會哭訴權益被剝奪(圖/記者邱榮吉攝)

▲蘇心甯與倪耐斯召開記者會提醒想加入直播產業年輕人,在與簽約平台時要睜大眼睛看好合約。(圖/記者邱榮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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